岚皋交警:“五个依托”强化秋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19-10-16 15:46来源: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筑牢秋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岚皋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采取“六个依托”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和安全交通的意识。

依托客运安全学习,开展“面对面”宣传。一是大队组织宣传民警深入客运企业、站点,通过面对面讲授交通安全课,通报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教训,提醒驾驶员要认真吸取交通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辖区客货运输企业法人、安全管理员联系,督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客货运输企业相关负责人积极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共同努力坚决消除客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筑牢客运交通安全基础,全面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依托农村民俗活动,开展“零距离”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农村民俗活动群众聚集的时机,积极到活动现场周边发放宣传资料、摆放事故展板、利用LED流动宣传车播放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示群众不乘坐带病车、报废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切实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二是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在乡镇市场、车站、学校等人流量密集处,以播放交通宣传短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安全宣传横幅、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劝导广大农民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促进农民群众遵规守法的自觉性,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依托业务窗口,开展“近距离”宣传。依托违法处理窗口、事故处理窗口,通过设置宣传牌、张贴挂图、标语及摆放事故展牌等方式,向前来办事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业务指南材料,及时告知违法行为人及事故当事人其行为的违法之处、严重后果及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增强交通违法人及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形成人人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社会氛围。

依托路面执勤,开展“点对点”宣传。大队针对国庆节长假群众出游返程,人车流量剧增的实际情况,要求路面执勤民警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在对当事人做出处罚的同时,及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解读通俗易懂,达到“处罚一批、警示一批、教育一批”的良好社会效果。同时,依托路面各执勤卡点,给过往的驾驶人、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开展提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酒驾、疲劳驾驶、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人的守法自觉性。

依托媒体平台,开展“全覆盖”宣传。一是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配合。二是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主动邀请新闻记者随警作战,深入一线进行采访报导,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有力震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利用微信、微博适时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特别是恶劣天气条件下,及时发布预警提示,织密交通安全防范网,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