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岚皋魔芋”形象宣传口号和 “岚皋魔芋”形象标志(logo)公开征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8 17:57来源:农业农村局

各投稿单位、个人,局属有关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岚皋魔芋”形象宣传口号和“岚皋魔芋”形象标志(logo)工作,自2019年9月28日公告发出后,在全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为了有组织、有步骤地完成此次征集任务,现就进一步明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统一征集作品的截稿时间

投稿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3日18时,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超过截稿时间的,一律不能参与作品评选。

二、参选作品的确定

投稿单位和个人,无论报送“岚皋魔芋”形象宣传口号和“岚皋魔芋”形象标志(logo)数量多少,主办方最终只能择优分类型各选取一个作品参与评选。

三、健全投稿作品档案资料

县魔芋产业发展局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分类汇总登记,所有登记作品必须要填写《岚皋县“岚皋魔芋”形象宣传口号征集表》和《岚皋县“岚皋魔芋”形象标志(logo)征集表》作为附件,无附件的不能参与作品评选。

四、公开、公正、公平地组织评选

(一)成立评审委员会

由县农业农村局聘请魔芋专家、品牌培育专家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

主 任:张盛林(中国园艺学会魔芋协会会长)

副主任:崔  鸣(中国园艺学会魔芋协会副会长)

戴高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委 员:陈洪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联党组书记)

彭兆成(县市场监管局品牌管理专家)

谢克斌(县财政局副局长)

向诗富(县司法局副局长 )

(二)评审时间节点

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4日完成入围作品的初评工作;2019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进行公示;2019年11月13日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三)评选方法

依据分类登记的投稿作品,制成选票,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然后计票,得票数量最多的前11个作品为入围作品。采用作品从入围的作品中再次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第一名的作品为最终采用作品。

(四)严格报批

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并通过公示后,县农业农村于2019年11月13日前报岚皋县委、县政府审定。审定程序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在“岚皋县政府网”和“美丽岚皋”微信公众号进行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金兑现方式

获奖作品奖金的兑现,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税管理规定。获奖作品凭主办方(岚皋县农业农村局)正式通知到国家税务部门办理完税后,方可到岚皋县魔芋产业发展局兑现奖金。

五、强化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意义重大,局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把每个细节关口。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参与各类资料的检查审核;分管领导要将具体事项划定到人到事,明确工作责任,重点要健全档案,精准信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确保评选结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经得起历史和广大人民的检验,为推动魔芋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