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依据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岚皋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和《安康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政发〔2014〕1号)要求,现将《岚皋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对照目标任务,夯实责任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预期目标圆满完成。
附件:1.岚皋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
2.岚皋县2014年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计划表
岚皋县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