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统计局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5-10-20 17:34来源:

 

按照岚政办发[2015]91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局2014年的基本情况、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拟订全县统计调查、规划以及全县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执法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及娱乐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意见。

7、加强对全县各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负责对县级各有关部门和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关数据的审核。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镇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建立健全并管理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10、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年,全县统计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统计局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统计“三个提高”,抢抓机遇,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和统计现代化建设,拓展统计范围,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创新统计服务,为全面建设美好岚皋、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一)全力以赴做好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

(二)继续做好推进统计七项改革。

(三)继续做好以企业联网直报为主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四)加强统计监测,提高数据质量。

(五)切实抓好服务型统计建设。

(六)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八)加强党风廉政和统计行风建设。

三、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工勤人员1名。股室2个:办公室(编制1名)、县域经济核算监测股(编制1名)。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县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编制7名)、县统计局社会经济普查中心(编制3名)。单位总编制17人,实有人员15人,经费财政全额预算

四、2014年部门决算的情况

12014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40244.72元,本年收入1588978.32元,支出1404154.56元,收支结余425068.4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5068.48元。

  2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227444.72,收入1588978.32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4154.56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407568.48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07568.48元)。

 3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37805.66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179.66(包含燃料费、车辆维修费、保险费及日常维护等支出,公务车辆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费支出为4626元。

 

附:1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