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岚办发[2015]2号)要求,现将我委2015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团县委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本县共青团整体工作。
(二)负责本县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常务性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县的青少年社会团体的工作。
(三)负责全县共青团和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四)负责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县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年、团员、团干部、少先队员及少先队辅导员。
(五)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完成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六)负责维护全县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七)参与组织宣传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工作。负责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各项工作,为县委、县政府有关青少年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
(九)负责全县青少年统一战线工作。并指导组织全县青少年外事和友好交流工作。
(十)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青少年事业发展和管理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实施县“希望工程”及“保护母亲河”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县直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团省、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共青团岚皋县委员会2015年预算拨款收入186701元。(1)工资福利支出141701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4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00元)。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填报。年度收支预算平衡。
岚皋县2015年县本级单位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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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预算 单位 |
下属单位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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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绩效工资 |
办公经费 |
专项 经费 |
小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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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 接待费 |
公务车辆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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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团县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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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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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
30000 |
45000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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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