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县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14]91号)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主要职责
根据《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岚政办发〔2011〕88号),设立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和规划,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承担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省市驻岚和县属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4、承担工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审核发证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5、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证工作。负责铁路道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批复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的审查工作。
8、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9、承担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检查指导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0、负责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全县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和注册管理工作。
11、负责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科技的推广工作。
12、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坚决杜绝责任事故发生,防范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死亡人数等考核控制指标和亿元GDP死亡人数低于省市规定的考核指标,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二)夯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提请县政府与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夯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三)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跟踪督促和指导,加大各类各种隐患的治理力度,严格按照“五落实”措施要求,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监控责任和监控措施。(四)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严厉打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和违规建设、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净化安全生产秩序。(五)搞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标准化建设。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企业为主体,帮助、指导企业完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现场管理和基础设施的完善,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和等级。(六)积极推进职业健康危害创建。与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抓好以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企业为主的职业危害防治示范企业创建。(七)安全镇建设取得实效。着力搞好佐龙、城关、民主、蔺河等镇的安全镇建设,与安全示范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融合推进,力争有1-2镇被省市安全委员会命名。(八)强化烟花爆竹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在强化烟花爆竹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进一步做好全县烟花爆竹生产厂家实质运转细化方案,为全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营销奠定宽松的产业平台。 (九)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制定完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各类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十)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建立县公安、工商、国土、水利、环保、质检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保持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单位基本情况
岚皋县安监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全局实有工作人员13名,聘用制司机1名,公务车1辆。内设三个股室,即:办公室、综合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矿山监督管理股。现设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岚皋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事业编制经费财政全额预算。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核定我单位2014年度收入109.61万元,支出101.57万元,收支结余8.13万元(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0万元,转入事业基金0万元),年末结余8.13万元。
(二)核定我单位2014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66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62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余8.13万元。
(三)2014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共计支出4.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4万元,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支出。
附:1、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