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2 15:32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AB-dzjgxzfb--zfbwj-2016-0277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16〕23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1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1-22 15:32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岚皋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0

岚皋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529号)规定,设立县统计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上级统计机构已公布取消的统计登记审批事项。

(二)承接上级统计机构下放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初审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拟定全县统计政策、规划以及全县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意见。

(六)加强对全县统计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和统计数据发布,负责对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关数据的审核。

(七)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本地统计调查项目,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

(八)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建立健全并管理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承担的主要职责,县统计局内设机构2个,即:党政办公室、综合业务股。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日常管理及组织人事、劳资、文档管理和信息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各类文件的草拟、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负责各项工作的督办落实和考核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贯彻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承担全县生产总值核算工作;监测预警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汇编和提供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负责全县县域经济监测及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核算;负责对县级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关数据的审核;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全县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工作;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审查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协调乡镇、部门开展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

四、核定编制

县统计局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五、其他事项

县统计局管理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和社会经济普查中心,其“九定”方案由县编委会另文批复。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