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岚政发[2016]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分析和研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
(三)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非煤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其他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监督管理中省市驻岚单位和所属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协调铁路道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完善安全隐患登记、销号台账。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的审查工作。
(八)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九)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依法对有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全全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标志等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
(十一)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技研究推广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
(十二)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 责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2、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行企业安全隐患 “闭环式”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深化“三化”信息平台建设,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建设。
3、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安,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动委托乡镇安全生产执法,委托第三方实施专业化监管。
4、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全民、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企业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企业职工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5、不断强化安监队伍建设,增强全局干部大局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完成石门镇月星村年度包抓帮扶工作任务,实现贫困户全部稳定脱贫。
三、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情况
岚皋县安监局属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单位事业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有人数8名。内设股室3个,党政办公室、综合股、业务股。下属事业单位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岚皋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事业编制6名,实有人员4名。经费财政全额预算。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岚皋县安监局2016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05.6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为105.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支出81.61万元(其中绩效工资7.75万元)、专项经费预算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专项经费支出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填报。年度收支预算平衡。
2016年岚皋县安监局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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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
105.61 |
一、基本支出 |
105.61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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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福利支出 |
81.61 |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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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项经费支出 |
24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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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接待费 |
1.8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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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车辆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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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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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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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91.94 |
本年支出合计 |
91.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