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审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6-08-18 09:30来源:

 

按岚政发[2014]91号文件县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定地方性审计、财经规章,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调查)项目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四)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5.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6.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7.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8.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9.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审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10.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六)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七)组织开展审计业务学习培训和审计执法监督检查。

(八)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九)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承担的主要职责,审计局下设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内设办公室、综合审计股二个机构。

(一)办公室。人员编制5名。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及信息上传下达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会议和活动,承担草拟、审核和报送各类文件、材料;负责督办和考核各项工作落实;负责后勤服务工作。

(二)综合审计股。人员编制1名。负责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县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县国库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的审计;负责各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负责审计非税收入和政府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查和抽查审计;负责审计与县财政有拨款缴款关系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

负责审计由县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儿童和残疾人福利)、社会救助(救济、救灾、优抚、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由县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的农林水利、扶贫开发、农电、资源、环保、陕南移民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库区移民等各类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分配、使用情况受上级审计机关委托,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县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重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负责审计中、省、市直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开展有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检查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岚皋县审计局管理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人员编制10名。

审计局现有在职人员20人,其中:中共党员15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5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10人。

三、部门收支决算情况

岚皋县审计局2014年决算收入2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3万元,其他收入6万元。决算支出数273.2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55.9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8.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8万元,公务车辆运行费4.07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8万元。年末结余8.5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3.53万元。

 

附: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总表

3.支出决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财政预算内“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完成情况表

8.“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上下年增减变化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