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岚政办发[2014]91号文件要求,现将大队2015年基本情况、收支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系主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2.加强道路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4.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5.做好机动车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6.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7.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目前,大队内设交通管理科、车辆管理所、法制宣传科、办公室四个业务科室,下设城区、蔡垭、香河口、民主、孟石岭和交通事故处理6个基层交警中队。共有警力66人,其中:正式警力24人,协勤42人。
三、2015年部门决算的情况
1、2015年度收入7968676.61元,支出7246850.66元,收支结余721825.9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21825.95元。
2、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49887.86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35768.12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714119.74元。
3、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296185.8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0624.8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为35561.00元。
附: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