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县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岚政办发[2014]91号文件要求,现就机关工委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 领导县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党的组织。
(二)贯彻执行党建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
(三)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四)审批管理范围内的党组织(部门机关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五)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六)审批下属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考察工作。
(七)领导所属党组织纪律检查工作,指导下属党组织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之规定,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做好监督工作。
(八)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协调县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九)负责县直机关党费的收缴管理、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负责县直机关党组织及党员信息的日常管理。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岚皋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县委派出机构。无内设机构。行政编制4名,现有在职人员4名,退休人员及遗属人员4名,共8人。
三、2015年部门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47.85万元,支出44.36万元,年末结余6.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3.52万元。年末结余5.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