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岚皋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9 15:11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岚皋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AB-dzjgxzfb--zfbwj-2016-0397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16〕111号 成文日期: 2016年11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11-09 15:11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实施《岚皋县中医药“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中医药工作,县政府决定建立岚皋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中医药工作。对全县中医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促进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讨论研究、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县政府分管卫生计生工作副县长。

副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和卫计局主要负责人。

县委宣传部、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农林科技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由县卫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及要求

(一)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文件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中医药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提出相关措施建议;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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