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岚皋县委党校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7-08-07 11:44来源:

根据《岚皋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岚皋县2016年财政决算的决定》(岚人发[2017]1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示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按照县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计划地培训轮训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理论骨干、村(社区)干部和其他基层党员干部,并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学员在校学习期间表现的考核工作。

2、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3、紧密结合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实践发展,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问题,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提高教学质量,为社会实践服务,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服务。

4、针对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5、开展同县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党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单位人员编制基本情况

中共岚皋县委党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1人,其中:管理岗位5名、专业技术岗位6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1正1副。党校实有工作人员11人,聘用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

三、2016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县委党校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及省、市干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做好2016年党员干部培训、党建、精神文明、双创、综治维稳、扶贫包村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校在干部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科研咨政能力,全面提升了党校工作科学化水平。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国有资产概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额1488639.42元 ,其中:流动资产141804.42元,固定资产1346835.00元(房屋927917.00元,通用设备219454.00元,图书档案17921.00元,家具181543.00元)。

五、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绩效管理工作

六、2016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党校年初结转和结余41168.33元,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765348.00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基本支出1673181.71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5901.2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06463.22元,日常公用经费449437.99元),其他支出117280.5元。收支差额132034.62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4、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5、“三公”经费等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385.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2385.5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5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13998元,公务接待费13998元,无公车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比2015年减少了11612.5元,因公务接待减少相应接待费用降低。

6、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437.99元,比2015年增加95260.12元,增加比例2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了运行经费。

7、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95320.00元,其中:购置空调24620.00元,购置电子显示屏10780.00元,购置音响设备29960.00元办公家具等29960.00元。

七、2016 年专项资金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专项经费数预算为2万元,主要用于科研等费用。与上年度比无增减变化。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

1、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3、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5、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6、2016年度支出决算明细表

7、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9、2016年度财政预算内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预算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