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1 21:02来源: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AB-dzjgxzfb--zfbwj-2017-0689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17〕128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9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9-21 21:02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岚皋县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20  

   

   

岚皋县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48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1790号),推动我县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抓手,切实做好电子商务的宣传、培训工作,带动广大群众创新创业,培育和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通过完善政策扶持机制、提供公共服务、健全服务体系,促进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17年底,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成投用,民主、南宫山、石门、佐龙、堰门镇建成镇级电商服务站,各镇建成10%的村级服务点;20186月底前滔河、蔺河、孟石岭、四季、官元、大道河镇建成镇级电商服务站,各镇村级服务点覆盖率超过50%,并通过省级验收;2019年完善县镇村三级服务网络,扩大岚皋电子商务影响,通过国家验收。到2021年,全县网络零售额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以上,其中上行销售额度占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的50%以上,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高度融合,传统企业经营电子商务的达到60%以上,使全县农村电子商务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和壮大电商经营主体  

1.加大对电子商务的宣传。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关于电子商务知识的文章、微视频,加强基层群众对电子商务的了解,让更多人参与到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中来。对在全县有口碑、有成效的电商事例进行宣传报道,吸引更多的人员创新创业。  

2.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学习周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取得的经验与成果,提高领导干部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思想认识。重点把电子商务基础良好、有发展潜力、经营模式创新的镇、村,打造成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镇、示范村。通过示范带动、引领我县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3.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各项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吸引有实践经验的电子商务从业者、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鼓励返乡青年、农村青年、退伍军人、个体经营户、家庭主妇、残疾人士等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经营活动。  

4.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依托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开展“三段式”电子商务培训服务。面向社会各界人士提供规模较大的普及性公开培训,重点介绍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和讲解电子商务基础知识;对有意愿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个人或电商企业等,免费提供实操培训,确保学员能独立运用电商平台进行线上销售、线上推广以及后期运营;针对参加培训学员提供答疑解惑、政策解读等咨询服务,保证培训学员能够长期有效的应用所学技能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活动。  

(二)优化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  

1.促进农村电子商务集聚发展。积极引进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园区的孵化功能,为当地网商、创业青年等提供低租金的办公用房、公寓、摄影、仓储配送和免费网络通信等公共服务,促进电商在我县集聚发展。  

2.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对电子商务镇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点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确保每个服务站、服务点都有电脑设备以及宽带接入。(行政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50Mbps以上,各镇街道宽带接入能力应到达300Mbps以上)  

3.提高农村物流快递配送能力。加快完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为物流快递配送提供基础条件。引导商贸流通、邮政等部门与电商、快递企业等相关农村物流快递服务网络和设备的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建立完善农村公共仓储配送体系。支持在物流量大、配送任务重的镇发展第三方物流。  

(三)推进特色产业与优势品牌建设  

1.加快推进“互联网+农村特色产业”。在扶持魔芋、腊肉、茶叶等优势产业发展的同时,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重点开发特色农产品、民俗产品,并借助南宫山、神河源等丰富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经济、养生保健经济、民宿经济等农村新业态,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提供实体经济支撑。引导和支持涉农企业与电商企业、电商平台展开合作,开设农村特色农产品、旅游产品等网上销售专区。  

2.加大优势品牌建设与线上推广。积极培育农产品品牌,支持我县优势品牌加大互联网推广力度,提升我县产品品牌的网络影响力。鼓励本地知名企业和养殖、种植基地、农村合作社加强沟通与合作,整合市场资源,开发更多产品,进一步扩大品牌的应用范围,以满足线上消费者多样化需求。  

3.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建设。鼓励农产品企业按照国际、国内相关标准,制定适应电子商务要求的产品标准,包括产品质量、包装、物流配送等。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从种植、生产加工到流通、物流配送等各环节的信息记录与交换,提高农产品信息追溯管理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为召集人,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林科技局、县经贸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加大扶持奖励。用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发展资金,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建立电子商务发展奖励机制,每年对发展电子商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另行文)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强大合力。县经贸局、县考核办、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