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蔺河库区综合治理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9-14 21:04来源:

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对2015年第2次《关于蔺河水库水质保护综合整治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通过实地统计,蔺河库区现有网箱养殖26家,共计438箱,总面积17654平方米。其中,拥有网箱养殖手续的14家,共计326箱,占水域面积12169平方米;未办理养殖手续12家,共计112箱,占水域面积5485平方米(其中1家为2016年3月新增无手续养殖户;1家网箱养殖手续于2017年6月到期,续期未批现属无手续养殖);废弃空箱共计8箱,占水域面积200平方米。

二、 工作落实情况

(一)县水利局 :一是提供的蔺河库区网箱养殖情况摸底数据为2016年,且未对无手续养殖进行实时掌握;二是对废弃的8个空箱未及时组织清理;三是没有制定库区网箱养鱼取缔方案。

(二)县移民局: 一是 制定了《岚皋县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产业发展增收试点方案》及《岚皋县2016-2017年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开发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二是取消了网箱养殖资金扶持;三是没有制定取缔库区网箱养殖的扶持办法。

(三)县环保局 :一是没有制定《水质保护责任清单》;二是没有制定水质安全应急预案;三是库区生态基流落实不到位。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此次督查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责任部门不够重视, 对应承担的年度取缔网箱养鱼目标责任落实不力,库区水质环境保护管理不到位; 二是 相关职能部门间缺乏协调沟通,没有形成工作合力,蔺河水库水质综合整治效果不明显;三是存在执法偏软问题。库区网箱非法养殖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库区重点河段严禁垂钓的规定有禁不止。

四、 有关要求

(一) 高度重视。 各有关镇和部门要 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蔺河水库水质保护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取缔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要建立取缔库区网箱养鱼督查信息通报制度,各责任单位间要经常沟通联系,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加快推进取缔进度。

(二) 认真履职。 各相关镇和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库区水质保护工作。 一是 要严格落实“三长治河”机制,综合整治库区环境,严厉打击库区环境污染行为,强化库区养殖管理,杜绝非法网箱养殖行为,要落实专人对重点垂钓河段管理,做好宣传、监管和劝导工作,确保蔺河库区水质安全达标。二是县水利局要抓紧制定取缔网箱养殖工作方案,结合相应配套措施及产业扶持办法,为养殖户转产、转业提供可靠地政策支持,平稳有效推进网箱养殖取缔工作。三是陕西省岚河水电开发公司要切实履行水质保护责任,制定并落实生态基流的具体办法和技术方案,确保水库水质及下游生态能有效改善。

(三) 严格问责。 各责任单位要对取缔工作缓慢进行深刻反思,查找主观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县督查室要强化工作效能监察,对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无实质进展的及时预警督办,对因工作不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影响蔺河库区水质安全的,由县监察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