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7-07-20 08:51来源:

根据《岚皋县县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14]9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二)负责拟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地方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应急预案和制度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四)负责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落实中、省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以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对全县开展的无偿献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七)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政策,负责落实陕西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八)负责生育政策落实,组织实施全县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综合管理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推进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以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制度和措施,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和出生缺陷干预,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县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组织管理工作。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帮扶、救助等保障制度;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本县适度生育水平的工作建议与措施。

(十)负责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县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的政策措施,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落实。

(十一)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人事劳资和国有资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行业人才交流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组织发展重点学科建设,实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我县贯彻意见及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

(十四)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医疗保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和分析,负责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和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交流、合作和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管理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要点

2017 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和县“两会”会议精神,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为目标,以深化综合医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以强化基层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不断完善制度、优化服务、提高质量、创新举措,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城镇靓、环境优、人文美的美丽新岚皋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深化医药卫生综合改革,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步伐,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

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面落实各项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继续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改善人口结构,全面推行定点分娩、出生实名登记和二胎全程跟踪服务,扎实推进“母亲健康”、“优生促进”两项工程。

加快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县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建设,扩大县级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应用范围,力争年底前发放居民健康卡服务功能,实现医疗就诊、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保结算、金融借记和社会公共服务全方位应用。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卫生“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为县及县以下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40人,完成镇卫生院招录医学专科生计划,做好农村卫生订单定向医学类本科生就业安置和乡村医生补充招录工作。

健全和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强化院前急救管理和医院感染控制;扎实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并通过中、省验收;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工作,启动“国家健康教育促进县”创建工作,加强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综合监管制度,强化爱国卫生和健康岚皋建设工作。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全力推进生态健康养老产业跨越发展。

进一步做好医疗健康脱贫工作,加快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全面实施“天使健康扶贫行动”,建立帮扶机制,努力消除和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若干纪律规定,深入推进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整改“四风”问题,重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不正之风,为卫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现有职工57人,内设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公共卫生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人事教育股、规划财务股、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卫生计生信息中心、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县药品采购配送结算管理中心、基层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县计划生育执法大队等科室。

四、2016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全年决算收入314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8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1999万元),全年支出总计237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4万元)。

五、2016年度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1万元,较2015年度增加16%,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拨款。支出总计 23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82万 元,日常公用经费 163万元)。

六、2016年度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91424.88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 66198.88元(包含燃料费、车辆维修费、保险费及日常维护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25226元。 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下降18.7%。

附件:1、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2016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