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医院招聘临时医技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01 09:18来源:

为了解决医疗技术人才短缺问题,充实医疗人才队伍,经主管及人事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

1.招聘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名(大专仅限高职三年制)。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笔试和面试,择优录用。

2.招聘名额:10名。

3.招聘专业:临床医学专业4名,护理专业3名、助产专业2人、医学检验技术专业1名。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28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仪表端庄,听力正常,身体健康。

5.其他条件:凡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无相应劳动合同纠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9月3日,报名截止9月3日上午12:00。

2.报名地点:岚皋县医院门诊楼四楼,临床医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在医务科报名,护理专业、助产专业在护理部报名。联系电话:医务科:2529259 护理部:2529257

3.报名办法:报名时需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寸照片2张。

4.报名费用:100元。

(二)考试

1.笔试时间:9月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面试时间:9月7日(星期三)上午9:00

3.笔试科目:护理专业、助产专业为大专基础护理学及相关临床医学知识;临床医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为解剖、病理、生理等基础医学知识。总分100分。

4.成绩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有资格证或执业证书的加5分,临床医学专业有执业助理医师证的加5分,有执业医师证书的加10分。(以持证为准)。

(三)录取

分别按临床医学专业、护理专业、助产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招聘名额,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初录相应人数(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录用),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者录取试用。

(四)体检

2016年9月8日(星期四)上午8:00。体检合格标准按县人社局招干体检具体规定执行。

(五)试用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工资发放80%,无绩效工资。

四、工资待遇

1.工资:基本工资按《岚皋县医院临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岚皋县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执行。详情请咨询院办公室。咨询电话:2521799

2.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金、工伤、生育保险金。降温费、取暖费等同正式职工同等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分别按照《岚皋县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岚皋县医院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