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 ||
| 索引号 | AB-dzjgxzfb--zfbwj-2017-0700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岚政办发〔2017〕141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10月1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10-18 15:21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批示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度重视。9月23日以来,我县经历了一轮强降雨天气,降雨持续时间长,累计降雨量大,致使土壤水分处于极度饱和状态,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频发生,多处的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新的险情,同时又新增了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县各条公路主干线频频出现塌方,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异常严峻,务必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要准确把握汛情过后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特殊县情,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统筹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全力确保防治工作到岗到人。
二、加大隐患排查。针对当前次生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偶发等特点,各镇和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辖区和所管行业内的隐患排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公路沿线人员密集区域、地灾隐患点的隐患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对排出的隐患要逐一落实监测预警责任、制定防抢撤预案和防治方案,综合运用排险、警示、清除等多种措施加快隐患治理,确保不再伤亡一人。
三、加强监测预警。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网络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地灾预警信息,教育引导群众提前采取防灾避险措施。要坚持生命至上的原则,对危险区域群众要严格执行强制撤离措施,并通过临时救助妥善解决好撤离人员安置问题,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镇、各部要严格按照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对迟报、漏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对上信息报送,所有应急信息必须经县应急办审核后方可对上呈报,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