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中医医院2017年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7-03-07 15:51来源:

岚皋县中医医院

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岚皋县中医医属卫计局下属政府办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具体包括:

1、为人民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2、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药政策。

3、指导全县各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业务建设,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

4、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中医医院标准化管理。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人才培养,有计划的培养引进人才,形成梯队,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3、发展中医药特色项目,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

4、提高运营效率,抓好开源节流工作,严格控制医院运行成本。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岚皋县中医医院属一级预算单位,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单位在岗职工116人,(其中在编69人,临聘45人,借调1人)退休26人,遗属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单位资产总计156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4.9万元,占41.3%,非流动资产919.5万元(固定资产854.5万元,无形资产65万元)占58.8%。

2、资产构成情况:通用设备73.4万元,家具用具12.3万元,专用设备679.4万元,无形资产74.6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66.9万元。

3、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情况。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2.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及离退休费,项目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特色科室建设及医院维修改造。

七、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6年度总收入164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522.63万元(一般财政预算拨款297.18万元,中医特色科室建设项目20万元,县级中医医院维修改造项目50万元,取消药品差价补偿35.45万元,分院房屋置换补差120万元),业务收入1079.37万元,其他收入38万元。本年总支出1881万元,医疗业务成本1278万元,项目支出163万元,管理费用396万元,其他支出44万元。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分院房屋置换面积补差120万元。总支出比上年度增加22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支出含上年度项目结转资金93万元。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6年公共预算拨款总支出52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63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支出239.34万元(基本工资204.58万元,津贴补贴34.76万元),离退休费124.30万元,遗属补助0.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1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度增加145.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单位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无预算。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专项资金无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附表:

1、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3、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