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岚皋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决算的通知》(岚财字[2017]6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单位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岚办发(2016)61号文件和岚皋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5号文件规定,岚皋县档案史志局是县直属事业机构。由原来的县档案局、县党史研究室、县方志编纂办公室合并组建而成。编制10名,领导职数1正2副,并设立岚皋县地方志展览馆,为县档案史志局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档案法》和《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全县档案行政执法职能。
2、拟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推进,建立数字化档案馆;主管全县档案事业、指导、监督县级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乡镇的档案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促进全县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3、负责全县专、兼职档案干部的专业岗位培训和业务知识的继续教育工作。
4、负责全县档案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档案学术研究;开展档案现代化管理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5、集中统一管理镇、县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开放档案信息资源,丰富馆藏,积极为我县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6、负责中共党史资料的收集、征集、整理、编纂、出版发行工作。做好全县党史研究和中共党史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党史人物的宣传工作,组织审查有关党史的专论、戏剧、影视作品、报刊等。
7、负责地方志资料及重大事件的情况收集、征集、修编、公布、发行工作,负责名人、遗事的调研和编辑工作;负责审查各类志书、作品、刊物等,做好大事记编写、出版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承担的主要职责,岚皋县档案史志局内设机构3个,即:办公室、档案股、史志股。
(一)办公室。人员编制3人。
承办机关政务、业务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全局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文档、保密、保卫、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咨询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报帐、资产、后勤管理及接待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二)档案股。人员编制2人。
负责起草全县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以及业务规范性文件;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推进,建立数字化档案馆;负责全县档案信息网络建设的规划,服务、咨询;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县直部门和镇的档案业务工作,提供业务技术咨询服务;负责安排落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活动的计划,组织开展目标管理的考评验收及年检复查工作;督促、协助有关主管部门搞好科技、专业档案的整理利用工作;组织档案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档案行政执法;负责拟订全县档案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对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到期档案资料的接收工作;开展对散存社会及个人的史料的收集、征集工作;负责对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工作;负责对馆藏档案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消毒等安全保护工作,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建立档案检索体系,编制检索工具;负责做好到期档案资料向社会开放;负责档案利用的日常接待、咨询及利用实例汇编工作;有计划地实施档案现代管理技术;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标准化著录工作。
(三)史志股。人员编制2人。
负责组织开展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保存、利用和党史人物的立传工作;负责中共岚皋党史研究工作,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教训,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负责编辑岚皋党史刊物,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中共党史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审查党史专著、作品、刊物等。
负责组织开展地方志资料的征集、修编、公布、发行工作;负责本县重大事项的情况收集、筛选和大事记的编写、出版工作;负责方志资料的调研、审核、整理、保存、利用工作;负责岚皋县情研究,为县上两个文明建设服务。负责组织审查各类方志、名人传记、作品、刊物等。
负责《岚皋大事记》的分月征编工作。
三、2016年部门主要工作及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以创建国家级数字档案馆为重点,以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加强档案史志工作基础为引领,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美丽富裕新岚皋为总目标,努力开创档案史志工作的新局面。
1、 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业务能力。面对中省市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新要求,以及率先在我县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新任务,唯一的途径就是利用一切机会,对我局干部职工开展大轮训,力争每名干部职工到省、市培训1次以上,只要上边给学习培训的机会,尽可能让职工能多参加。同时,在工作中边实践,边学习,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专业干部队伍。今年是数字档案建设的试运行年,实行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理论讲解与分片到单位实地指导相结合,实现数字档案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
2、 积极创建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扎实做好创建测评基础等工作。通过近些年的不懈努力,我县数字档案馆建设通过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的推进实施,已投入项目资金140余万元,创建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建设取得了初步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通过申报全省数字档案馆示范县项目,积极争取省档案局、省财政厅的资金支持。二是完善各项配套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数字档案馆的验收工作,争取国家档案局的验收授牌。
3、 做好史志资料征集工作。按期征编《岚皋大事记》,积极完成省市下达的党史专题资料征集任务。今年下达的5个征集专题,已完成了4个,还有一个正在完成中。
4、加快推进二轮《岚皋县志》的出版发行。目前,二轮《岚皋县志》已上报省地方志办公室进行终审,按照终审意见加快修改步伐,力争2017年第二本《岚皋县志》正式出版。
5、主动配合做好岚皋县档案史志展览馆机构及人员招录工作。一是主动申报机构编制,争取县档案史志展览馆的机构编制的及早批复。按照县委主要领导的安排,成立岚皋县档案史志展览馆为副科级事业机构,编制3——5人。二是积极与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配合做好专业人员的公开招录选拔工作。三是做好展览大厅的设计与预算及项目的申报工作,县委、县政府同意实施就积极推进,不同意实施就算了,迎接全省方志馆现场会在我市的召开。
6、 积极开展对青少年学生、干部职工、市民进行“爱我岚皋”宣讲活动。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配合组织、宣传、共青团、社区等部门,全年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训不少于3次,培训面不少于1000人次。
四、部门年度收支决算情况如下
岚皋档案史志局2016年决算收入1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4.4万元,没有任何其他收入。决算支出数165.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62.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4.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8万元。年末结余13.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101.8万元(2015年结余)。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总计支出0.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共接待11批次90人。大额度接待费票据结算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单位没有因公出国费用;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万元。2016年我部门继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控支出,做到了厉行节约,避免了铺张浪费的现象出现。
七、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按照县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及要求,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八、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到村产业帮扶资金3.4万元,双高双普扶持资金5万元,县志编写专项费用支出17.5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无大型采购物品。
十、2016年专项资金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单位专项经费33.5万元,其中:是《岚皋县志》(1990-2010)编写专项资金,2016年度用于县志编纂聘请人员工资、打印费、审稿费、差旅费、办公费等相关费用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