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参加市安委会扩大电视电话会议到会情况的通报 | ||
索引号 | AB-dzjgxzfb--zfbwj-2017-0708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岚政办函〔2017〕113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11月0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11-08 16:58 |
2017年11月8日9:00时,市安委办组织召开市安委会扩大电视电话会议,我县按要求设分会场并组织参会,11月7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会议通知,明确了参会范围和会议纪律要求。
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应参加会议范围是: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农林科技局、县司法局、县经贸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扶贫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安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招商局、县气象局、县供销联社、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地电岚皋分公司、电力集团公司、县烟草局、飞地办、六口工业园区管委会、南宫山景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同志。县轻化公司、石油公司、液化气站、非煤矿山及花炮、煤炭、建筑、客运等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参会。
在市安委会扩大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接着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三客两危一隧道”专项整治、百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和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会前对各参会单位进行了点名,从会议签到和点名情况看,绝大多数参会单位能够按照会议要求参加会议,但仍有少数单位无视纪律要求,个别单位没有参会、无故缺席,少数部门和企业中途无故退会,造成不良影响。为严肃会风会纪,确保政令畅通,现对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和中途退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一、无故缺席会议的部门(1个)
经贸局
二、中途退会的部门(3个)
武警中队、总工会、烟草局。
三、中途退会的企业(9个)
岚皋县富康客运公司、岚皋县佳和燃气公司、安运岚皋客运公司、安运岚皋公交公司、岚皋县华峰公司、中石油岚皋分公司、平溪石料厂、石门加油站、德祥加油站。
四、履行请假手续的部门(2个)
县招商局、团县委。
五、有关要求
(一)严肃会风会纪。良好的会风是工作作风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工作落实的前提和基础。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自觉维护政令畅通,坚决消除自由散漫作风。以良好的政风、行风和会风推进工作落实。
(二)立即说明情况。县政府要求,本次会议中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和中途无故退会的部门,务必于2017年11月9日前向县政府书面检讨,并说明情况,对未按时报送的部门县政府将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加强行业管理。县政府要求,对中途无故退会的企业,其所在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立即在本行业领域内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作为百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的重点单位,严格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政令有效落实。
(四)保证政令畅通。县政府希望被通报的行业部门、行业所属企业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引以为戒,切实增强会风会纪自觉性,以良好的会风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