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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十三五”期间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岚皋县委自觉认真贯彻中省市工作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到2019年实现户越线、村脱贫、县摘帽”为总目标,按照“抓党建、促脱贫、争一流”的思路,扎实推进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同频共振、互融共进,找到了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以脱贫攻坚成效检验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发力点。
一、统揽全局抓脱贫
岚皋县地处秦巴山国家连片扶贫开发区域,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县辖12个镇125个行政村17.2万人,其中贫困村72个、贫困人口4.32万人,贫困发生率30%,贫困程度居安康市各县区首位。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的基本县情,决定了岚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要以“脱贫摘帽”为标志,实现补“短板”与奔小康相统一。
压力和挑战面前,岚皋县委保持定力、主动作为,自觉扛起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责任”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自觉将全县工作重心向脱贫攻坚主战场转移、将干部力量向脱贫攻坚一线汇集、将政策投入向脱贫攻坚领域倾斜,全县总动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县委带头落实“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中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与岚皋的发展实际相结合,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全面小康”战略和“旅游富民、生态强县”目标,及时研究提出了全县脱贫攻坚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按照党中央关于“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明确要求,县委“一把手”亲自上手,书记抓,抓书记,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全面夯实县、镇、村三级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形成了党委领导抓统筹、政府主导抓落实、部门协作抓帮扶、干群合力抓脱贫的工作局面。
二、凝神聚力促攻坚
脱贫攻坚是难啃的“硬骨头”,必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上下一心,合力攻坚。
(一)统筹谋划抓关键。县委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方向,抓重点,攻难点,求突破。一是把做强产业作为脱贫攻坚的治本之策。以群众稳定增收为目标,突出“巴山画廊·硒有岚皋”品牌,按照“龙头带动、园区承载、基地支撑、产业化经营”的思路,规划建设富硒观光、富硒生态、富硒种养“三大特色产业带”,加快构建以劳务、烤烟、魔芋、畜牧、蔬菜“五个农村产业”保基本,以林产一体化、茶叶、核桃、生漆、珍惜苗木花卉“五个山林经济示范园”管长远,以南宫山、神河源、千层河、岚河漂流、蜡烛山“五个旅游景区”助增收,以安康“飞地”和六口工业园为支撑的产业化格局。力争到2019年培育10户以上富硒产业龙头企业,建立100个以上专业合作社或新型市场主体,发展1000户以上产业大户和农林场主,形成5个以上核心产品,吸纳三分之二以上产业户进入合作社或协会组织,打造2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使富硒产业综合产值达到100亿元,带动全县90%以上的贫困户走上致富路。二是把新型城镇化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坚持“产城、产旅、城旅”融合发展,全面落实8740户28646人移民(脱贫)搬迁目标,建设“社区工厂”、就业创业中心、创客园、产业孵化基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健康养老等服务新业态,加快构建“互联网+(现代农业、全域旅游)”新格局,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力争到2020年,全县城镇规划区建成面积达到18平方公里,城镇化率提高到55%以上。其中,县城人口达到6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6平方公里。三是把改善民生作为脱贫攻坚的兜底保障。继续将85%以上的财力用于民生。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地位,按照“学前教育抓普及、义务教育抓质量、高中教育抓品牌、职业教育抓特色”的思路,继续实施好“名校、名师、名生”工程,全面提升教育脱贫质量。大力实施“全民健康”工程,巩固提升新农合“百元起付线外全报销”制度成果,深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监管,实现大病救助和医疗救助“两个全覆盖”,彻底解决“因病返贫”顽疾。全面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深入实施“全民创业”行动和农村创业示范工程,带动贫困群众增收。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构建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为重点,以商业保险、慈善事业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镇为主体强推进。县委充分发挥各镇党委的“顶梁柱”作用,压实责任、整合力量、精准攻坚。一是精准识别。以识别精准保证后续措施精准,以“八不准”为标尺,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形成了“一户一张表、一张合影照、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的任务清单;因村制宜制定脱贫总体规划、产业扶持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做到了因村因人制宜、分门别类施策。二是整合力量。坚持“脱贫攻坚工作力量向一线倾斜、由一线管理考核认定”的思路,由镇党委统一管理各级派驻的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签订不脱贫、不脱钩、不调整的“军令状”;各镇按照全县管理考核要求,统筹使用各级驻村干部,加强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认定,保证了上级派驻工作力量真正沉到一线,与基层干部群众一道抓落实、促攻坚。三是保障投入。县委县政府坚持项目资金向脱贫攻坚领域倾斜的思路,加强宏观统筹和调查研究,保证项目资金配套满足脱贫攻坚所需。各镇按照全县总体安排,主动做好与县级职能部门的对接联系工作,共同推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贫等方面的项目资金落地使用,发挥效益,确保了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及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按照全县脱贫攻坚规划,今年岚皋县计划脱贫18个村8300人。其中,产业扶持1557户4980人,生态补偿519户1660人,易地搬迁脱贫778户2490人,劳务培训500户1400人,医疗救助脱贫247户617人,教育支持脱贫144户528人,旅游脱贫300户1200人,兜底保障脱贫1214户1642人。
(三)村有抓手出特色。县委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和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整改任务,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使村级党组织真正成为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主心骨”。一是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坚持“支部建在脱贫攻坚一线”的思路,紧扣全县“八大富硒产业”发展,探索推行进“党支部+X(工厂、龙头企业、园区、旅游景点、合作组织、电商网店、党员干部、创新模式)+贫困户”的精准扶贫模式,把村“三委”班子成员、“两代一委”、能人大户培养成农林场主和产业带头人,通过典型示范、大户引领,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创业、增收致富。二是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农业发展环境,推动农村产业特色化、生产集约化、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大力培养职业农民,鼓励能人大户领办创办家庭农(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龙头企业,带动贫困群众主动增强自我发展的素质和能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工作机构,出台保障政策,创新运作模式,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激活农村产权要素市场,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业科技成果、合作社股权等市场化流转机制,构建网络,搭建平台,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运行,多措并举扩宽群众增收渠道。三是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以创建省级“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示范县为抓手,大力实施乡风文明培育、文化惠民提升、环境综合整治、典型示范引领、形象塑造展示“五大工程”,广泛开展“三下乡”“传家训、立家规、重家教、正家风”等系列活动,积极做好“十星级文明户”“好公婆好儿媳好家庭”“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工作,以“少了人情债,脱贫跑得快”为主题,动员群众移风易俗,着力破解农村人情消费盲目攀比、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陈规陋习治而不绝等突出问题,营造正能量,培育新风尚。
三、强化保障求实效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党,核心在人。必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促落实。
(一)一线选人明导向。精准选派72名镇班子成员担任驻村工作队长,72名优秀年青干部担任“第一书记”,216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担任驻村队员,建立“不脱贫、不脱钩”的目标责任制。建立一名县级干部负责一项脱贫攻坚工作、联系一个镇、包抓一个贫困村、包联1至2户贫困户的“四个一”领导责任机制。全面深化党员干部与群众“多见面常联系”工作机制,72个县直部门包抓72个贫困村,2355名机关干部“一对一”帮联贫困户,实现了驻村攻坚、第一书记选派、部门包抓、结对帮扶“四个全覆盖”。认真贯彻省委“三项机制”,创新推出在脱贫攻坚主战场选用干部、“青春岚皋行动”等制度,制发《岚皋县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第一书记管理办法》《第一书记退出机制》《驻村队员召回机制》,形成了在脱贫攻坚主战场实战练兵、选人用人的导向。今年以来,从脱贫攻坚一线提拔科级干部6名、交流重用4名,撤换驻村工作队员14名。
(二)正向激励添动力。县委坚持谋全域,抓全局,组织140余个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合力包抓帮扶,动员非公党组织发起“岚皋社会扶贫行动”倡议,引导各界力量参与扶贫济困,凝聚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合力。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巴文化建设,着力讲好岚皋减贫故事,宣传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宣传群众奋发进取、脱贫致富的感人事迹,激励少数贫困群众自觉转变等靠要的狭隘思想,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增强群众奋起改变落后面貌的信心和决心。
(三)严督实考保质量。县委用好考核指挥棒,加大脱贫攻坚在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实行单向考核激励,对位列镇级前2名、部门(单位)前5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直接认定为优秀,不受指标限制。在督察督办中,县上成立脱贫攻坚督查组,由县级领导带队巡回各贫困村开展督察通报,限期整改。在纪律保障上,制定了《岚皋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岚皋县党政干部“为政不为”问责办法》,对工作不力、完不成既定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镇、部门(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直至“一票否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