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扎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2-23 11:02来源: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扎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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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至1 6日习近平总书记来我省视察工作,13日下午在延安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省委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研究部署了全省加快扶贫开发和老区脱贫致富工作。现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力实施精准扶贫

按照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要求,对现有460万贫困人口实际情况进行再摸底,核准实数,分类施策,逐户帮扶,扶真贫、真扶贫,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成效。

(一)保证特殊贫困群众兜底脱贫。对无劳动能力的、经过村民确认的贫困人口实施兜底保障政策,加大补助力度,按脱贫标准补足差额,实现精准兜底脱贫。对贫困、老年人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和商龄老人生活补贴,并逐步集中供养。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专项补贴、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对直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由政府资助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按规定给予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范围,保障基本生活。

()加强教育扶持和就业培训。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摸清全省贫困家庭大学生、中高职在校生和高中生底数,认真落实中省各项已有的教育扶持政策。对贫困家庭的在校

大学生,通过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实现助学全覆盖;对贫困家庭的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确定为贫困家庭的高中生,实行免除学费,并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生活费'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对有劳动能力、发展条件和脱贫意愿强烈的贫困户,由各级扶贫部门和帮扶干部协调金融机构按照基准利率,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和免抵押小额贷款,扶贫资金全额贴息,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鼓励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依法有序流转土地。农业、林业、。财政等部门安排的产业发展资金优先用于贫困户,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户快速增收。

二、持续推进避灾扶贫生态移民搬迁

按照以移民搬迁促进城镇化建设、以城镇化建设带动移民搬迁的思路,结合镇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快全省扶贫移民搬迁步伐,到2020年全省规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42.1万户147.4万人。其中,陕北15万户52.5万人、关中11.3万户39.6万人、陕南15.8万户55.3万人。认真落实“三无”贫困户安全住房政策,按时间节点提前安排搬迁。加大集中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户就业困难人员,确保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三、切实搞好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脱贫攻坚

坚持整体推进和精准扶贫相结合,加快实施秦巴山、六盘山、吕梁山三个国家片区和黄河沿岸、白于山区两个省级片区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规划,启动建设一批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行业扶贫工作力度,全力抓好我省农村扶贫开发十项重点工作。认真落实《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优先保证扶贫项目资金用于革命老区。认真组织编制“十三五”贫困村整村推进规划,全面改善贫困村基础条件、公共服务和村容村貌,让贫困人口和全省人民一道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继续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扶贫济困活动,不断强化扶贫开发的工作合力。扎实开展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全省科级似上干部

一对一帮扶现有贫困家庭,特别是帮助现有贫困家庭大中专在校学生完成学业并指导就业。省直机关由省直机关工委负责,商各市、县落实干部帮扶责任。各级扶贫办要建立社会扶贫信息交流平台,实现帮扶需求与供给的有效对接。组织实施好“扶贫日”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全社会扶贫济困正能量。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兴业参与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到村、到户、到人精准扶贫。

五、全面落实扶贫责任

坚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强化县委、县政府扶贫开发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责任制,将贫困地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与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实绩挂钩,不断强化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对初步实现脱贫的贫困村和贫困户,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保持三年不变,确保持续发展不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