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2017年第一次第二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7-04-07 16:09来源:

   

县人民政府县长杨义龙同志分别于2017122213日主持召开县政府2017年第一次、第二次常务会议,确定了相关事项。近期,县政府办组织责任单位开展了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自查,现通报如下:  

   

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  

一、组织学习中省市《关于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一)关于成立县安委会。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成立镇、部门和企业“三级”安委会组织机构,细化分解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落实情况:已成立镇、部门和重点企业“三级”安委会机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的通知》(岚政办发〔201715号),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安全监管权责。  

(二)关于县安监局机构性质问题。待省、市配套政策出台后,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落实。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落实情况:因省、市配套政策暂未出台,待后按上级规定执行  

(三)关于安全生产队伍建设问题  

1.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日常机构,各镇按要求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政府法制办  

落实情况:已组织统计各镇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全县结合工作实际已配备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专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33名。  

2.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完善部门授权委托镇执法机制,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落实情况:已书面委托各镇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明确了相关职责和权限。计划于4月中旬组织对部分无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资格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培训。  

(四)关于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的建议。探索制定多部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落实情况:已印发《岚皋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护稳定联勤联动执法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岚政发〔20178号),建立了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今后将深入开展联合执法。  

<span style="font-size:16.0pt; font-family:黑体;mso-hansi-font-family:&quot;Times New Roman&quot;&amp;amp;amp;amp;amp;amp;quot;>二、</span>&amp;amp;amp;amp;amp;amp;lt;span style=" font-size:16.0pt;font-family:黑体;mso-hansi-font-family:仿宋_gb2312;="" mso-bidi-font-family:仿宋_gb2312"="">传达学习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推进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一)关于补充教师力量问题。  

1.按照“退休多少补充多少”的原则,县编委办、县人社局负责,新增100名教师计划指标,优先消化特岗教师转聘人员,解决因教师退休、学科结构不合理出现的教师缺员问题。  

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已向省市申报新招录100名特岗教师计划,其中义务教育阶段65名、学前教育35名。  

2.尽快建立教师队伍良性循环交流和梯次退出机制,严格落实教师支教制度,合理统筹教师资源配置,确保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落实情况:已拟定《岚皋县教师队伍良性循环交流和梯次退出实施方案》,正在征求意见。  

(二)关于资金保障问题。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足额保障所需经费。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按要求落实。  

(三)关于学校安全问题。根据全县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后报政府审定。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落实情况:已拟定《校园安保工作实施方案》,正在征求部门意见。  

(四)关于成立县电教中心问题。按程序上报市编委办,争取机构设置到位。  

责任单位:县编委办  

落实情况:已于324日向市编委办上报《关于设立岚皋县教育电教中心机构的请示》,待市编委办批复。  

三、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上的讲话(讨论稿)杨义龙同志在岚皋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岚皋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岚皋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审定。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按要求完成。  

   

   

县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  

一、传达学习全市追赶超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发改财经和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一)关于追赶超越工作。  

1.衔接县委办将落实省市追赶超越、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2017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及重点工作,以一览表方式于225日前细化分解到县直各部门、各镇,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和相关要求。  

责任单位:县考核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统计局  

落实情况:已按要求完成。  

2.落实一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围绕省、市追赶超越相关要求,定期统筹会商,及时对接工作,按时督查督办,全面做好省、市考核体系涉及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及上报对接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考核办、县统计局  

落实情况:截至目前, 已督查组织12个单位到省级对口部门衔接、11个单位到市级对口部门链接、2个单位到省市对口部门衔接,2个单位未反馈衔接情况。  

3.组织相关部门适时前往柞水县学习考察。  

落实情况:计划于4月中旬组织考察。  

(二)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和发改财经工作。  

1.2月底前制定出台我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完善相关目标责任考核、扶持政策文件,鼓励、支持、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  

落实情况:已修订配套措施,并通过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正在按程序审签。  

2.2月底前制定出2017年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点对点”招商活动方案,落实县级领导牵头,分头外出开展定点招商引资活动。  

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落实情况:已拟定《岚皋县2017年招商活动方案》和《岚皋县2017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正在修改完善。截止3月底,已开展外出招商引资活动5次。  

3.组织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单位,按照“集中查处、公开曝光”的要求,以县城为重点,围绕项目建设、企业发展等重点领域,依法查处、惩治、曝光一批影响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形成震慑力。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办公室)  

落实情况:已收集一批影响发展投资环境线索并组织查处,待后曝光一批。  

4.围绕追赶超越主题,谋划、申报、争取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保持投资持续稳定增长势头,服务县域发展所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制定出台了《岚皋县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建立重点项目建设监管信息平台。全年计划实施重点建设项目106个,现已开工建设58个,开工率达55%;已谋划20个重大PPP项目,其中今年重点推进ppp项目10个、开工建设1个、完成项目前期工作2个。已申报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陕南循环发展、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建设等30余个重点项目,拟争取中省投资1.5亿元。  

(三)关于脱贫攻坚工作。  

1.全面承接省、市对县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明确我县2017年重点考核任务,以责任书方式细化到各镇、各部门。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  

落实情况:已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暨调整县级领导包抓贫困村的通知》(岚办字〔20173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通知》(岚办发〔20178号),于2017310日组织召开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  

2.按照“保基本、惠民生、求效益”原则,确定2017年各贫困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做细做实基础工作,尽快分期启动建设。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局  

落实情况:已确定涉及交通、水利、电力、环境综合治理、公共服务、危房改造等七方面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项目,制定了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整合项目概算资金22852万元,部分项目已进入招投标阶段。  

3.织招录20名工作人员,充实到脱贫攻坚指挥部和移民(脱贫)搬迁办公室,按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实工资待遇,待脱贫攻坚工作通过验收后,按照“择优录用”原则,全县统筹安排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扶贫局  

落实情况:正在制订招录方案。  

三、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县属国有企业章程管理暂行办法》、《县属国有企业股权代表管理暂行办法》按程序印发施行,《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配置及管理暂行办法》《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提请县委审定。  

责任单位:县公产局、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已按要求完成。  

四、讨论审定《岚皋县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改制方案》  

(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尽快启动县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改制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落实情况:已完成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改制和企业审计工作,计划于4月初正式挂牌。  

(二)加强企业改革的审计工作。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落实情况:已完成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审计,形成了正式审计报告(文号陕安嘉会审字(2016)第0188号)  

五、讨论审定《岚皋县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审定。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落实情况:已按要求完成。  

(二)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纳入各镇、县直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以考核促实效。近期组织召开全县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  

责任单位:县考核办  

落实情况:已全面纳入2017年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于324日召开全县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  

(三)成立优化投资发展环境领导小组,从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分别抽调1名工作人员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集中办公,扎实推动全县优化投资环境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公安局  

落实情况:已按要求落实。  

(四)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将优化投资环境内容向社会公开承诺,县优化办要纳入考核。各责任单位2017年要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1-2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落实情况:已将优化投资环境内容纳入公开承诺,截止3月,接收各类问题线索53件,立案3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曝光了6起典型案件。  

六、讨论审定《岚皋县境内河流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实施方案》,完善后按程序印发施行。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落实情况:已按要求完成。  

(二)严格落实“河长制”和河道管理监管员制度,切实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强化河道综合整治,确保河道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落实情况:已建立完善“河长制”相关制度,目前,正在拟定《岚皋县“三长”治河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考核办法。  

(三)按照“禁养区、限养区”要求,创新监管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取缔全县电站库区网箱养殖。  

责任单位:县移民局  

落实情况:已取消全县库区内发展网箱养鱼扶持政策,落实产业扶持办法和措施,引导库区发展林果园、茶园等绿色环保产业。每年安排20万元专项经费实施库区漂浮物打捞。  

(四)严控审批程序,严把企业准入关,全面规范全县矿产开采、开山取石行为,严禁违法开采。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落实情况:已将增设矿点、矿权转让等审批事项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事项,并对开工生产矿山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五)按照现行法规要求,落实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强化执法监管,凡不按要求执行的依法惩治。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落实情况:共检查水电站13座,下发整改落实生态流量通知书13份,安装生态流量视频监控设备2家,正在拟定《岚皋县生态流量问题处理实施方案》。  

(六)对全县电站审批程序、矿产设置审批等环节进行专项监察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落实情况:已成立专项工作组。目前,正在对全县电站审批程序、矿产设置审批等环节开展专项监察。  

(七)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依法取缔违规入河排污口和规模养殖场,做好河道沿线重点污染源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督查,现场责令整改20余起。完成金珠良繁场拆除工作,拆除厂房204700平方米,清除沼气池10座、沼液、沼渣360立方米和腐熟干清粪50立方米,已完成养猪场300头生猪销售。已启动建设佐龙镇污水处理厂,民主镇、石门镇污水处理厂进入招投标程序,计划4月初完成4个重点镇垃圾填埋场初步设计评审工作;堰门镇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铁炉片区污水处理厂、晓道河片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工程已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计划4月底完成招标,5月初启动建设。  

(八)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快主要河道两侧绿化造林建设步伐  

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  

落实情况:已对岚河王家湾段河道、四季头桥段等主要河流重点区域实施绿化和小流域治理,绿化面积9000亩,完成投资260万元。  

(九)以岚河、四季河、大道河等主要河道整治为重点,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强力推进河道流域综合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形成震慑力。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  

落实情况:已组建成立联合执法队,岚河流域8家砂石料加工厂已停产6家,新春石料厂、预制厂仍在继续生产,岚河沿线 4 家板石加工点均停产。  

七、讨论审定《岚皋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实施方案》,完善后报县委审定  

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  

落实情况:已按要求完成。  

(二)成立以张永斌同志为组长,县编委办、人社、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改革的实施工作。  

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落实情况:已按要求完成。  

(三)切实抓好审计林场改制工作。改革期间,要严格执行相关人事、财经纪律,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人员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不断档。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落实情况:已聘请陕西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和西安信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1月对国营林业总场和中梁林场进行了财务审计和资产清查,并形成了正式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报告。  

八、讨论审定《岚皋县城关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方案》  

(一)关于组织县委党校、县教体局、城关镇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安排,加快推进校建工程步伐,并加快谋划县幼儿园新园选址、建设,逐步解决县城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县教体局、城关镇  

落实情况:已于221日召开办公会议,落实了资产划拨、住户拆迁、土地征用工作责任。现已完成立项、环评、用地预审、节能审查等前期工作,正在开展选址意见书、编制可研报告和平面规划设计,预计7月份开工建设。  

修改《拟表彰2016年度有关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请示》,完善后按程序在相应会上表彰。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落实情况:已按要求完成。  

十、讨论审定《岚皋县2016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有关问题的请示》  

(一)关于贯彻执行上级政策规定,按照“改善人员结构”要求,统筹做好2016年冬季专业士官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问题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已将4名转业士官分配至城镇综合执法大队,已发放2名退役士兵补助金,并签订自谋职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