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脱贫攻坚政策(知识)问答》100问(五)

发布时间:2018-02-23 10:51来源:

《岚皋县脱贫攻坚政策(知识)问答》100问(五)

8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是多少?

补助标准:从2016年10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015元,一类每人每月240元;二类每人每月175元;三类每人每月100元。

82.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是多少?

在现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每人每年58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5300元。

83.孤儿供养标准是多少?

孤儿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800元。

84.医疗救助方式及标准有哪些?

(1)资助参保参合。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其家庭困难程度分类别、分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2)门诊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特困供养人员按100%给予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1000元。

(3)住院救助。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不超过当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特困供养人员按100%给予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按照按7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为1.8万元;低收入和贫困建卡对象,自付合规按5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为1.4万元。

(4)重特大疾病的住院救助。救助对象单次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超过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1-6级残疾军人(不含器官移植)自付医疗费用按100%给予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3.9万元;低收入救助对象、贫困建卡对象,自付合规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2.6万元;因病致贫对象自付合规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上住院医疗费用按照5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1.9万元。

8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是什么?

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生活困难的未成年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成年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

8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是什么?

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发放;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

 

87.农村危房怎么认定?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将农村房屋鉴定为A级、B级、C级、D级四级,其中C级为局部危险住房、D级为整幢危险住房,C级和D级农房统称为农村危房。

88.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什么?

根据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17〕16号)文件,县财政按每户1.5万元的标准补助到镇,各镇根据各户工程量大小、造价差异等因素按不低于1万元、不高于2万元的标准,制定兑现到户补助办法。

89.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是什么?

根据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17〕16号)文件要求,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坚持“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改造后的农房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原则上按照每人不小于20 ㎡,每户不超过 120 ㎡的面积标准改造(含生产性用房)。

 

90.当年识别进入的贫困户,通过扶持达到脱贫条件且群众认可,当年能否宣布脱贫?

答:当年识别进入的贫困户,当年不允许脱贫退出。

91.贫困县退出条件有哪些?

陕办字〔2016〕72 号文件明确,贫困县脱贫退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贫困发生率低于 3%;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0%以上;

(3)通沥青(水泥)路行政村比例达到 97%;

(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 90%;

(5)电力入户率达到 100%;

(6)有安全住房农户达到 97%;

(7)97%以上的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

92.贫困县退出程序是什么?

陕办字〔2016〕72 号文件明确,贫困县退出程序为:

(1)各县(区)结合上年度脱贫计划,按照贫困县(区)的脱贫退出标准和指标要求,调查收集贫困县(区)脱贫退出信息数据,自查自评本县(区)脱贫退出结果。

(2)自查自评达到脱贫退出标准的县(区),向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报脱贫退出。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初步认定脱贫结果,报请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核查认定。

(3)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核查组,对报请脱贫退出贫困县(区)开展核查,认定脱贫退出贫困县(区)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4)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检查评估后认定为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县(区),由省政府批准退出。

93.脱贫退出有哪些激励措施?

陕办字〔2016〕72 号文件明确:脱贫退出后的贫困县(区)、贫困村和贫困户,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保证其稳定脱贫。在脱贫攻坚期内,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对脱贫后的贫困县(区)不减少。按计划脱贫的贫困县(区),一次性奖励本县(区)上年度中省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 10%,最低 300 万元;提前脱贫退出的贫困县(区),一次性奖励本县(区)上年中省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 30%,最低 500 万元。对扶贫成效显著、提前完成脱贫任务的贫困县(区),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表彰,对成绩突出的县(区)、镇(乡)领导班子给予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领导和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94.农村饮水安全的标准是什么?

农村饮水是否安全主要依据 2004 年水利部、卫生部发布《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分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组成。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用水安全或基本安全。①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②供水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 40-60L 为安全,20-40L 为基本安全。采用分散供水的干旱缺水地区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 20L。③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为安全,20 分钟为基本安全。平原和丘陵地区实现供水到户,偏远山区和牧区可到集中供水点。④供水保证率:水源保证率在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 90%,其他地区不低于 95%。

95.打赢脱贫攻坚战有什么重要意义?

国发〔2016〕64号文件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重要保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积极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行动,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长治久安,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96.脱贫攻坚要遵循哪些原则?

国发〔2016〕64号文件指出,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以“六个精准”统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精确瞄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工程,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2)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强化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责任,创新扶贫考评体系,加强脱贫成效考核。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压实责任、强力推进。

(3)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脱贫攻坚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工作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统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稳步提高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能力,逐步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面优势、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4)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探索生态脱贫有效途径,推动扶贫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

(5)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贫困人口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实现光荣脱贫。

97.全国十三五脱贫目标是什么?

国发〔2016〕64号文件明确,到 2020年,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以下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 2010年翻一番以上,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1)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户有稳定收入来源,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2)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序摘帽。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等设施水平明显提高,特色产业基本形成,集体经济有一定规模,社区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3)贫困县全部摘帽。县域内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解决出行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县域经济发展壮大,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98.我省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省扶贫办、省财政厅、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此进行了明确。

(1)贷款申请。①申请对象。通过贫困户评级授信获得授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②贷款用途。用于法律许可且对环境和社区没有负面影响的增收项目。③贷款额度及期限。在评级授信额度内和不超过 3 年的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确定发展规模、贷款额度和期限。④提交资料。《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贷款业务申请表》和合作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在合作金融机构开户的银行卡、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书等)。

(2)贷款审查、审批。①社区推荐。由村风控小组在《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贷款业务申请表》签署意见,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②银行审查、审批。合作金融机构对《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贷款业务申请表》进行核查、审批。

(3)贷款发放。合作金融机构完成内部审批后,与贫困户签订借款合同,将贷款资金划入其提供的银行账户。

(4)贷款回收。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99. 我省社会扶贫包括哪些内容?

陕西省的社会扶贫主要包括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省市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村扶贫、“万企帮万村”扶贫行动、富县帮贫县活动、苏陕对口协作扶贫和社会各界自发开展的各种扶贫活动。

100.我省目前有哪些贫困县?

答:我省目前有 56 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国家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分别为:

西安市(1):周至县

宝鸡市(2):太白县、麟游县、陇县、千阳县、扶风县

咸阳市(3):永寿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铜川市(4):耀州区、印台区、宜君县

渭南市(5):澄城县、合阳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

延安市(6):延川县、延长县、宜川县

榆林市(7):定边县、横山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清涧县、吴堡县、子洲县

汉中市(8):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南郑县、城固县

安康市(9):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镇坪县、旬阳县、白河县、平利县

商洛市(10):商州区、柞水县、镇安县、山阳县、商南县、洛南县、丹凤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