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经济贸易局
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按照岚皋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决算的通知》(岚财字[2017]6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中心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依据岚政办发〔2014〕61号文件,取消的14项商贸流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市工信局下放的职责:依据岚政办发〔2014〕61号文件,县属煤矿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登记备案;县属及民营煤矿项目开工备案;旧货流通类特殊流通行业企业经营资格审核;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审查验收;
(三)划出的职责:
1、将县经济贸易局负责的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责划给县农林科技局。
2、将县经济贸易局负责的拟定并组织实施县域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县城工业园区的信息化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园区非公有制经济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组织开展企业家培训和人才交流,促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负责园区非公有制经济招商引资与合作交流;依法维护园区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职责划给六口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工业发展规划、计划,提出产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全县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工业日常运行监测、工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中小企业(非公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贯彻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工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中小企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县煤炭、黄金、机械、化工、有色、冶金、轻工、纺织、建材、室内装饰等工业行业管理,协调行业之间的关系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研究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促进全县非公经济发展工作。
(八)负责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各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审核、批准上报和使用监管工作;指导企业经济技术协作,开展招商引资,协调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健全企业维权工作机制,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开展企业减负工作。
(九)实施产业引导、创业辅导和政策扶持,培植经济主体;加快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的信息化和生产要素市场化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发展和融资担保机制的建立,指导协调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十)拟订全县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发展城镇市场;负责商贸流通业、副食品业、餐饮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规范流通秩序,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宏观指导各类市场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全县成品油市场的整顿、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县典当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废旧物品回收管理;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审批、下达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进出口商品目录的管理。
(十一)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依照《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和实施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管理,提升经营水平,提高经济效益。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承担的主要职责,县经贸局内设机构4个,即:党政办公室、经济运行股、商贸流通股、中小企业服务股。
(一)党政办公室(人员编制2名)。
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档案、计划生育、安全卫生、接待服务和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部门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党风廉政、信访维稳和工青妇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经济运行股(人员编制2名)。
负责全县工业运行监测和态势分析,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工业年度发展目标,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工业日常运行监测、工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负责全县工业年度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和重要报告的草拟;组织提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产业发展战略,制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参与投资项目的审核;负责工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工作;承担装备制造、环保产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新型材料、食品、医药、纺织等工业技改项目的审核申报以及技改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的协调管理,搞好进出口商品质量管理和申报工作;执行国家有关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服务贸易的政策、目录、规章及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研究提出加快工业产业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和项目建设考核考评的意见建议;负责工业项目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和新建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研究制定工业企业技术引进、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研发、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和规划;负责技术创新项目、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外贸发展促进资金项目的申报、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工作,做好工业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企业赴境内外参加各类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贸展会、博览会、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负责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及资信调查等各类服务。
(三)商贸流通股(人员编制2名)。
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法规;推动全县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健全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政策、规定;组织制定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和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协调政府专项资金投入,培育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农产品市场、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负责全县商贸流通和市场体系建设等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典当、拍卖、租赁、直销和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审核和对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县进出口企业的备案登记工作和进出口业务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规范流通秩序工作。
(四)中小企业服务股(人员编制2名)。
贯彻执行有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县域工业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协调、指导和服务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培育市场主体,促进企业成长;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负责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监测、评价和考核、上报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中小企业招商引资与合作交流;负责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开展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市场开拓、专业化发展和品牌建设;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服务机构对创业者和中小企业开展服务;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四、编制员额
县经济贸易局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工作人员8名。
五、其他事项
岚皋县行业管理办公室为岚皋县经济贸易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其“九定”方案由县编委会单独批复。
六、部门收支决算情况如下
岚皋县经贸局2016年决算收入10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05万元,其他收入102万元。决算支出数52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6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1万元。4、年末结余66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111万元。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总计支出1.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22万元,共接待22批次112人。大额度接待费票据结算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单位没有因公出国费用;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万元。2016年我部门继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控支出,做到了厉行节约,避免了铺张浪费的现象出现。
九、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按照县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及要求,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十、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2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无大型采购物品。
十二、2016年专项资金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单位专项经费9万元,其中:含业务费10000元、行业管理业务费20000元、企业改制经费10000元、参加工信商务部举办会展经费50000元)全部用于以上各明细科目的费用支出。
十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岚皋县经济贸易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