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提升行政效能,实现追赶超越,全面完成省、市对县各项考核指标,实现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对照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夯责任。各牵头领导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定期督促检查责任部门落实和完成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问题,实行统分结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任务和分工,着眼大局,统筹安排,按照年度目标及季度任务指标和责任分工,把目标任务分解到股室站所、具体到项目时限、量化到每个人头,切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指导协调,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担责,积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衔接密配合。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凝心聚力,同心同向,切实完成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齐心协力实现时间任务进度同步推进。各责任部门要敢于担当,认真履职,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衔接,吃透政策精神,争取资金项目,推动工作顺利开展。需协同完成的目标任务,要加强对接、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需争取省市支持帮助的事项,要积极主动做好汇报争取工作,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重大建设项目,要抓紧落实项目资金及投资计划,千方百计确保项目投资到位,尽早开工并建成发挥效益;对需落实配套资金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克服困难,想方设法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逐步形成“上下步调一致、全局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督办严奖惩。要建立和强化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对承办事项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适时组织开展重点跟踪督查,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考核办要加强协调指导,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各镇、各部门落实任务情况的检查督促和跟踪问效,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建立指标任务进度台账,及时跟踪督办,定期排名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缓慢、影响全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考核办要按相关规定实施问责问效,要把完成任务情况与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挂钩,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致使工作滞后或完不成任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畅通信息强报送。要深刻领会省、市重要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严格执行省市各项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反馈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形成“快发现、快汇报、快对接、快处置”的工作制度。各责任部门要定期报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县考核办、发改、统计等部门要按月份、分季度整理汇总省、市考核指标体系,特别是涉及追赶超越考核指标和市、县确定的重点工作,整理汇总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按季度要求、时限规定、轻重缓急适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反馈于县委、县政府,为县域重大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