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2018年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18 08:59来源:

一、实施对象

根据贫困和边远程度,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残疾人中实施。作为一项残疾人产业特惠政策,起到促进拟脱贫户按期脱贫的作用。原则上兜底户(五保户、民政确认的兜底户)不予实施。

二、实施目标

全县实施238户。帮助有劳动意愿和能力的贫困残疾人通过产业扶持实现脱贫,帮助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通过分享产业扶持项目收益增加收入,实现残疾人贫困户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或有一项产业扶贫增收项目。

三、资金使用范围

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残疾人发展种植养殖、林业果业、中药、农副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多种产业项目。要积极融入“三变”改革,推动贫困残疾人通过带资入股或拆股量化方式增收脱贫。项目资金下达到镇政府,实行财政统一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对象实施范围

根据各镇上报的摸底情况,酌情考虑边远、贫困程度较重、拟当年脱贫村,确定2018年在蔺河镇、民主镇、大道河镇、佐龙镇、官元镇、堰门镇实施,指标下到村,具体实施到户可以镇内平衡。

五、资金筹措:

市级下达200户,每户5000元,计100万元;县本级筹资38户,每户5000元,计19万元。项目合计实施238户,119万元。

岚皋县2018年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项目镇项目村实施户数扶持资金 (万元)备注
1蔺河镇蒋家关村4120.5 
2民主镇德胜村199.5 
3大道河镇淳风村2512.5 
4佐龙镇明星村31.5 
5 朝阳村189 
6 远景村2211 
7官元镇团兴村3316.5 
8 龙板营村84 
9堰门镇中武村63 
10 团员村126 
11 青春村94.5 
12 堰门村4221 
 合计 23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