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2018年度非建档立卡贫困精神残疾患者服药补贴名单公示:
(一)补贴对象:截止2017年12月21日持有精神类残疾证的精神残疾患者。
(二)补贴标准:每人每年补贴100元的服药补贴。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残联《关于印发〈安康市2018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残联发〔2018〕112号)下达我县150名非建档立卡精神残疾患者服药指标,每人每年补贴100元,共计1.5万元。根据各镇摸底和上报账号情况,全县总计有144名对象属于非建档立卡贫困精神残疾患者服药补贴对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4日-10月3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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