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经民主评议、核实认定、镇级公示、县级核查、县级公示、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抽查,最终确认堰门镇堰门村、滔河镇兴隆村、蔺河镇新建村共三个贫困村脱贫退出。
特此公告
岚皋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