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我局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岚皋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进行了评估,并形成了《《岚皋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实施评估报告》。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22日(20日)。
如有建议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岚皋县城关镇河滨大道。联系电话:0915-2513092。
附:文本:《岚皋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实施评估报告.pdf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