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土地及房屋转让规划条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23 08:13来源:

转让方:陕西唐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让方:徐茂才

转让方取得岚国用(2015出)第0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该地块位于城关镇东坡社区南宫路与东二路交汇处,使用权面积1371.1平方米,原用途为居住兼商服用地。根据陕西唐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徐茂才签署的相关协议,受让方申请转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本次转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60平方米,现将该宗土地转让规划条件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2.用地面积:13.60平方米。

3.建筑密度:≤90%。

4.容 积 率:≤5.4。

公示期七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实名将反映事项书面递交至岚皋县住建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公示地点:转让土地现场公示、住建局公示栏及住建局网站。

联系电话: 0915- 2526981 0915-2513092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