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土地及房屋转让规划条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3-25 16:19来源: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国有土地及房屋转让规划条件的公示
 
转让方:王川岚
受让方:方志明
转让方取得岚国用(2000出)第84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该地块位于城关镇岚花路(原竹藤厂院内),使用权面积72.8平方米。根据王川岚和方志明签署的相关协议,受让方申请转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本次转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2.8平方米,现将该宗土地转让规划条件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2.用地面积:72.8平方米。
3.建筑密度:≤90%。
4.容 积 率:≤3.6。
公示期七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实名将反映事项书面递交至岚皋县住建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公示地点:转让土地现场公示、住建局公示栏及住建局网站。
联系电话:  0915- 2526981  0915-2513092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