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试运行及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4-25 09:33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试运行及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索引号 AB-dzjgxzfb--xzfwj-2019-0015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字〔2019〕24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4-25 09:33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7〕89号)、《安康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安政发〔2017〕39号)、《岚皋县机构改革方案》(岚发〔2019〕3号)有关要求,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19年1月31日挂牌成立,自2019年5月6日起,划入的审批服务事项将由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转至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审批服务事项。自2019年5月6日起,首批涉及14个县直部门的131项行政许可事项(见附件1)由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履行相关行政审批职责(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试运行过渡期)。

二、刻制并启用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用于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程领域、经济领域和其他综合领域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自2019年5月6日正式启用(印模见附件2),同时废止划转部门的审批专用章,由县人民政府统一收缴封存。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使用行政公章或省级以上要求使用统一业务专用章的,从其规定。

三、本次行政审批职能及事项划转的时间节点。自2019年5月6日上午9时开始,上述14个相关部门停止履行相关职能,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式开展业务受理工作(具体由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2019年5月6日前受理且未办理完毕的仍由原审批部门办理,办结后交由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

四、未划转至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事项。中共岚皋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督促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梳理依申请的行政许可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窗口集中办理,并进一步向窗口授权,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五、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四坪社区柑竹坝创业创新园一楼,咨询电话:0915-2522110,微信公众号:lgzwwpt。

特此通告。


附件:1.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服务事项目录

2.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