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2019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9-03-22 16:36来源:

县长杨义龙同志于2019年1月16日主持召开县政府2019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确定了相关事项。近期,县政府办组织各责任单位开展了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自查,现通报如下:

一、议题三:审定《岚皋县整县脱贫退出实施方案》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岚皋县整县脱贫退出实施方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责任单位:县脱贫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2月14日印发了《岚皋县整县脱贫退出实施方案》(岚发〔2019〕5号)。

二、议题四:研究部署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行工作

会议确定:(一)尽快制定出台《岚皋县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办法》,明确法人治理、章程设置、资产和财务管理等核心内容,确保全县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拟定《岚皋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岚皋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岚皋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权移交工作规范(试行)》,待审定后印发实施。

(二)加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管理,特别要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政府扶持资金使用风险。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正在制定《岚皋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带动产业脱贫实施方案》,今年重点规范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运营质量,严格清除空壳合作社,加强对有承担扶持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监管,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和资金安全。

三、议题五: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会议确定:同意近期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安排好当前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1月17日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

四、议题六:传达学习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确定:(一)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并制订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任务,重点突出沿江沿河、水源地、景区沿线,将整村推进与片区推进相结合,以“三改”(改厕、改厨、改圈)、“三清”(清理农村垃圾、清理畜禽粪便、清理塘沟路渠)为重点,分行业制定整治标准,按“村+户”方式明确奖补标准。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3月12日印发了《岚皋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岚办发〔2019〕11号),拟定了城关镇永丰村、民主镇榨溪村等15个试点村开展“三改一建”试点工作,整合县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按照户均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专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先行选择一个村作为试点,于2019年春节后立即启动实施,打造样板,示范推广,通过召开现场会方式加快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针对我县实际,遴选覆盖12个镇15个村作为全县试点村,并拟定于3月下旬召开东西部两片区专题现场会,交流工作经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五、议题八:研究审定《岚皋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审定稿》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岚皋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审定稿》,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县政府审核后公布执行。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2月11日印发了《岚皋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岚政办发〔2019〕3号)。

六、议题九:传达学习全省深入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视频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确定:对已出现非法侵占农用地的建设行为,通过本次“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该整改的必须整改到位,该处罚的必须处罚到位,确保“大棚房”问题坚决彻底清理。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12个问题中宏大猕猴桃和民意蔬菜现代农业园区已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修建的生产用房全部拆除,已复耕;众达蔬菜、一品皇菊、茶园村养殖、蔺河园林养殖、升高畜牧、明星村万祥养殖、新风畜牧养殖、惠农养殖、龙板营大米9个现代农业园区已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七碗香茶叶现代农业园区已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