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 实施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4-25 17:17来源:

岚皋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

实施方案的公示

《岚皋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岚皋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审核印发,按照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7天,自公示之日起。

受理部门,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529883)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