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5-14 17:37来源:

办公地点:岚皋县城关镇肖家坝溢河路35号4楼

办公电话:0915—2529112

单位负责人:唐晓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实施细则、政策规划、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医疗保障方面基金管理和监督运行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六)贯彻落实并监督招标药品、医用耗材管理办法的实施,建立招标药品、医用耗材信用情况的信息监测。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九)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承担机要、党群、人事、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文件收发、各类信息上传下达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及直属单位业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的草拟、审核和材料报送、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负责各项工作的督办落实和考核工作;负责县委中心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人:顾朝娥 联系电话:0915-2529112

(二)业务股。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市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计划、规划和实施办法;承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参与调解社会保险争议;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监督管理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标准落实,贯彻实施城乡居民、城镇职工统筹办法,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标准,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管理办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保经办业务,指导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业务工作,负责公共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培训;监督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落实情况;加强与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和医药等方面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负责人:徐新 联系电话:0915-2511521

(三)基金财务股。负责承办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等医疗保障待遇的财务兑付工作;贯彻落实医疗保障资金安全运行制度,承办各类报表编制、汇总、分析研判工作,承担与定点医院财务结算工作;承办医疗保障资金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工作,承担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汇总收集工作,配合做好各项医疗保障资金的风险防控预警工作。

负责人:李霞 联系电话:0915-2523982

(四)基金经办股。负责承办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所涉及的信息登记、变更、人员变动的信息录入工作;承办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系统缴费到账处理及个人账户的实收分配工作;承办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等医疗保障待遇兑付信息资格审核、费用审核和资料审核工作,负责业务咨询工作;承办各定点医药机构实时结算的往来结算申报、异地诊治备案登记录入工作;承办各定点医药机构结算经办信息采集工作,收集各定点医药机构的网络实时结算信息;承担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凤梅 联系电话:0915-2529399

(五)信息稽核股。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待遇支付的复核工作;协助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参与调解社会保险争议;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服务行为信息的收集,承办各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目录对应审核工作;承担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方式审核工作,参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督查工作,提供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和信息,协助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县医疗保障工作外伤调查核实工作;承担全县医疗保障政策的宣传工作;承担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系统信息化平台的运行维护、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负责人:唐仁兵 联系电话:0915-2523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