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杨义龙同志于2019年3月21日主持召开县政府2019年第三次常务会议,确定了相关事项。近期,县政府办对各责任单位承办的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传达学习全省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我县贯彻意见
会议确定:(一)迅速开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巡查摸排,严厉打击非法猎杀、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林业局
落实情况:持续办理中。先后召开了各类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野生动植物鉴定组,层层签订了承诺书和责任状,同时,通过图谱、倡议书、短信、微信、网络报道、通告、条幅等多种形式宣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截至目前查处刑事案件4起4人、刑侦案件8起8人,累计罚金2042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收缴网套陷夹等500余个,有效打击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
(二)加大对酒店、饭店、农家乐等餐饮行业的检查力度,严禁野生动物制品上餐桌和上菜谱。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落实情况:持续办理中。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84人次,检查城区餐饮单位201家,食品销售222家,小作坊19家,生产企业5家;检查农村区域餐饮单位428家,食品销售475家,小作坊48家,生产企业22家;检查农贸市场16家次。签订承诺书1436份,张贴宣传标语758份。暂未发现有违法经营、交易野生动物行为。
(三)严格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明确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职能职责并划转相关编制人员。
责任单位:县委编委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职能职责已在农业农村局和林业局“三定”方案中明确,编制人员已划转到位。
(四)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安排工作经费。
二、听取交通、水利扶贫项目实施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定期对全县脱贫攻坚项目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对进度滞后的项目业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责任单位:县脱贫办
落实情况:持续办理中。一是4月1日至9日对各镇、各部门承担的交通、水利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下发了督查通报(岚脱督发〔2019〕5号)。二是针对一季度孟石岭镇负责实施的4个水利项目和4个交通项目未开工的问题,已对孟石岭镇领导班子进行了约谈。
三、审定《岚皋县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方案(第一批)》
会议确定:(一)按照“先移交、后接收”的原则做好划转移交工作,划转行政许可职能的单位承担移交工作主体责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接收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应转尽转,能转则转”的要求,在人员划转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移交;除垂直管理、安全保密等事项外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必须于2019年底前移交完成。
责任单位:县委编委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3月25日印发了《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划转第一批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集中审批的通知》(岚政发〔2019〕5号),目前划转的第一批131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完成移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已于5月5日正式对外试运行,相关部门的业务专用章封存,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服务事项正在梳理中。
(二)尽快制定人员划转方案,于3月底前将人员划转到位。
责任单位:县委编委办、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3月27日印发了《关于机构改革期间部分人员调整的通知》(岚组字〔2019〕17号),18人已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审定《岚皋县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岚皋县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审定。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岚皋县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已提交县委审定,正在按程序送审印发。
五、审定《岚皋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8-2030)》
会议确定:加大规划宣传和执行,对我县旅游定位进行明确,注册相应的商标,形成完整的旅游宣传体系。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一是我县旅游定位为“巴山画廊·硒有岚皋”,因“巴山画廊·硒有岚皋”包含“岚皋”行政地名,无法注册商标,只可进行宣传语版权保护,目前已拟定《岚皋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巴山画廊.硒有岚皋”宣传语版权保护的申请》。二是年初印发了《岚皋县2019年旅游营销方案》(岚办发〔2019〕8号),已组织开展了千人登南宫山、旅游宣传启动仪式、央视乡村大舞台、杨家院子长街宴等旅游推介活动。
六、审定《岚皋县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草案)》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岚皋县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草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4月8日印发了《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岚政发〔2019〕6号),目前正在开展审计。
七、审定矿权审批事项
会议确定:(一)按程序做好相关矿权登记审核和上报工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矿权登记审核事项共8项,其中4项已办结,其余4项因申请人提交资料不全,目前仍在办理中。
(二)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特别要严守生态红线,一律禁止在生态红线内设置和延续矿权。矿产开采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手续后方可实施。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一是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监管矿权设置及矿产开采,杜绝在生态红线内设置和延续矿权,目前全县生态红线区域内未审批矿权。二是加强了矿山巡查,现有开采矿山均具备完善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