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2019年第二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 落实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9-04-25 16:35来源:

县长杨义龙同志于2019年2月13日主持召开县政府2019年第二次常务会议,确定了相关事项。近期,县政府办对各责任单位承办的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研究部署就业脱贫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会议确定:(一)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对消费扶贫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正在拟定《岚皋县消费扶贫工作方案》,正在筹备企业座谈会,计划4月下旬召开企业座谈会。

(二)100户以上搬迁安置小区在2019年4月底前必须配套建设新社区工厂。

责任单位:各镇

落实情况:办理中。全县共有31个100户以上的搬迁安置小区,其中25个安置小区已覆盖新社区工厂,2个安置小区(滔河镇青岩集镇安置小区、四季镇集镇安置小区)正在建设新社区工厂(其中四季镇集镇安置小区已建成1个新社区工厂),其余5个安置小区(城关镇联春村一口印安置小区、官元镇集镇移民安置点、滔河镇田垭村中河坝安置点、堰门镇集镇安置小区、佐龙镇集镇安置小区)正在做项目前期。

(三)研究制定新社区工厂建设考核办法。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正在修改完善《岚皋县新社区工厂建设考核办法》。

(四)研究解决社区工厂建设资金缺口问题。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对社区工厂建设项目进行了梳理,计划从苏陕协作扶贫整合资金中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五)迅速制定2019年招商、招工考核办法,向各镇、各部门下达招商、招工计划。

责任单位:县招商局、县人社局、县招工办

落实情况:办理中。招商方面,2月28日印发了《岚皋县招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第一轮招商项目策划包装的通知》(岚招字〔2019〕2号),向各镇、各部门下达了2019年招商引资任务;招工方面,正在修改完善《岚皋县就业稳岗考核办法》。

(六)对已落地的3个总部型毛绒玩具企业明确包抓帮扶方案,分别落实1名县级领导和1个责任部门开展包抓工作,具体负责解决企业运营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保障企业快速达产达效。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正在结合《2019年度帮扶重点工业企业工作考核办法》修改完善《岚皋县总部型毛绒玩具企业包抓帮扶方案》。

(七)2019年2月底前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15个试点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

(八)根据我县实际合理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和奖补标准,既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又不过度增加群众负担,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3月12日印发了《岚皋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岚办发〔2019〕11号),方案中明确了“三改一建”建设标准及补助标准。

二、研究审定《岚皋县旧宅基地腾退、搬迁入住考核奖惩办法》《岚皋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

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制定《岚皋县旧宅基地腾退、搬迁入住考核奖惩办法》,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正在修改完善《岚皋县旧宅基地腾退、搬迁入住考核奖惩办法》。

(二)原则同意《岚皋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按程序上报。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岚皋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待批复后公布实施。

三、研究审定《岚皋县秦岭生态环保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岚皋县秦岭生态环保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审定。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3月4日印发了《岚皋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岚发〔2019〕7号)。

四、研究审定《岚皋县县城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和《岚皋县县城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

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岚皋县县城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和《岚皋县县城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正在与闲置土地使用人、潜在投资商协商停车场建设补助事宜,待意见达成一致后印发实施。

(二)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从严整治乱停乱放,规范街面停车秩序。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城建监察大队)

落实情况:持续开展中。县交警大队、县城建监察大队、县交通局集中开展了交通违法治理、车辆违法占道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黑出租、三轮车非法载客。

五、研究审定《岚皋县企业债发行资产整合实施方案》《岚皋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岚皋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岚皋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审定企业融资担保贷款有关工作

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岚皋县企业债发行资产整合实施方案》《岚皋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公产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3月6日印发了《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债发行资产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19〕18号)和《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岚政办发〔2019〕19号)。

(二)原则同意《岚皋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岚皋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按程序提交县委审定后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公产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3月4日、3月6日分别印发了《岚皋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岚办发〔2019〕13号)和《岚皋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岚政办发〔2019〕9号)。

(三)原则同意岚皋县腊肉制品有限公司、岚皋县鑫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财信融资担保贷款,对具体贷款额度进行审核把关,并按照“谁办理、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财信融资担保贷款监管责任,规范资金用途,督促按期清偿,降低资金风险。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公产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岚皋县鑫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财信融资担保贷款已发放,岚皋县腊肉制品有限公司正按程序申报中。

(四)近期组织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认真研究我县信贷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公产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分别到各金融机构调研并召开座谈会,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六、研究审定《岚皋县公务人员医疗补助办法(试行)》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岚皋县公务人员医疗补助办法(试行)》,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社保经办中心

落实情况:已办结。3月7日印发了《岚皋县公务人员医疗补助办法(试行)》(岚政办发〔2019〕16号)。

七、研究审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有关问题

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关于解决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建议,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按《岚皋县人社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岚人社发〔2019〕54号)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警务辅助人员聘用管理,严格控制计划外用人。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一是正在制定《岚皋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二是严格按程序招聘警务人员,目前无计划外用人。

按照《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文限时办结制度的通知》(岚政办发〔2018〕91号)要求,县人社局负责的修改完善《岚皋县新社区工厂建设考核办法》《岚皋县就业稳岗考核办法》《岚皋县总部型毛绒玩具企业包抓帮扶方案》及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的修改完善《岚皋县旧宅基地腾退、搬迁入住考核奖惩办法》,截至目前仍在修改完善中,超过40个工作日未办结,现予以第一次督办提醒,请加快工作进度,于4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