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2019年精神残疾患者服药项目公示
一、项目名称:岚皋县2019年精神残疾患者服药项目
二、主管单位:岚皋县残联
三、资金来源:省级分配我县项目资金11.13万元
四、补贴条件:受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岚皋县户籍,建档立卡贫困精神残疾患者补贴对象为截止2019年2月陕西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库登记在册的持证贫困精神残疾患者(省残联下发161人);
2、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持证精神残疾患者补贴对象为截止2019年3月21日持有精神类残疾证的精神残疾患者;
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2号)精神,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持证精神残疾患者服药项目和建档立卡贫困精神残疾患者补贴。
五、补贴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精神残疾患者提供门诊服药补贴每人每年500元;非建档立卡精神残疾患者提供人均100元的基本药品补贴。
六、补贴发放方式:
由各镇对省残联下发名单和县残联提供的符合时间节点的名单进行核实,并剔除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后上报县残联。
县残联审核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等方式一次性直接存入精神残疾患者家庭账户。
七、执行文件:
《安康市2019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安残联发〔2019〕104号
联系人:孙胜文 电话:252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