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宫山镇花里集镇安置小区三期1#2#楼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9-08-01 16:05来源:


关于南宫山镇花里集镇安置小区三期1#2#楼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结果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及《岚皋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4月14日至2019年7月29日,对南宫山镇花里集镇安置小区三期1#2#楼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南宫山镇花里集镇安置小区三期1#2#楼工程依据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岚发改代赈【2016234文建设,批复概算总投资1320.8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157.88万元。项目地点位于南宫山集镇龙安村一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栋地上六层砖混结构的避灾扶贫搬迁住宅楼共72套(其中12套库房),总建筑面积7891.5㎡(其中1#楼建筑面积3946.25㎡,2#楼建筑面积3945.25㎡),配套建设小区场地硬化、给排水、绿化照明、电力电讯等附属工程。该项目由陕西新陆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设计,陕西安康市长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理,经公开招标确定由陕西兴科房建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承包价10781453.72元,工程于2016920开工,2017720日竣工,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初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本次送审的南宫山镇花里集镇安置小区三期1#2#楼工程,送审结算造价11919068.13元,审定结算工程造价11484552.99元,审减造价434515.14元。本次审计仅是对工程造价的审定,工程价款支付应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及有关规定。

三、审计建议

(一)建议南宫山镇人民政府按照审计认定的工程造价搞好资金结算,结算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二)建议南宫山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编制好竣工财务决算,同时完善工程财务资料,整理档案。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