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总结的公示 按照《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规定,现将《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总结》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7天,自公示之日起。 受理部门,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529883)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2019年12月11日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总结_20191211144758.pdf
关于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总结的公示
按照《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规定,现将《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总结》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7天,自公示之日起。
受理部门,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529883)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2019年12月11日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总结_2019121114475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