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12-11 14:50来源: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关于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总结的公示

 

按照《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规定,现将《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总结》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7天,自公示之日起。

受理部门,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529883)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2019年12月11日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总结_2019121114475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