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2019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年 审 公 告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安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精神,现将岚皋县2019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加年审的单位:
岚皋县行政区域内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和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及中省市各单位。
二、应提交的资料:
1.《岚皋县2019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申报表》;
2.单位全体职工2019年1月、6月、12月的职工工资发放表(查验装订在会计凭证账册内的工资表原件,收复印件);
3.残疾职工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在编证明或服务协议),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6.为残疾职工缴纳2019年度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标注“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年审时间和地点:
2019年残疾人就业年审申报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申报地点: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25、26号窗口
(岚皋县中医医院过大桥)
联 系 人:张朝英 刘 强
联系电话:2529113
岚皋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