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lgxrmzfbgs/2019-0008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岚政办函〔2019〕89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12月25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19-12-25 15:59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91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县2020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范围
本次见习活动在有关镇和县直单位开展。
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报名遴选: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5日;
2.学生见习:2020年1月16日— 2月7日。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见习活动大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岚皋籍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或在读研究生(往年已参加过本县见习活动的除外)。
2.思想积极、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3.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如期参加完成整个见习活动。
4.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四、遴选工作
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开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本次共接收30名大学生参加见习活动,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www.langao.gov.cn)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五、工作要求
(一)县级机关见习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团县委负责见习大学生的遴选、组织、分配、协调、管理等工作。
(二)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衔接市信息办做好网上报名工作的网络信息技术服务。
(三)县财政局负责为每名见习大学生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落实大学生见习活动见习补助(每人500元)。
(四)各接受见习大学生的单位负责结合见习大学生在读专业,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并做好日常管理。原则上各见习单位要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至少组织两次到基层调研活动,促进见习大学生对岚皋基本县情及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认识和思考。
(五)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要扎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教育大学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自觉接受管理,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防范。各见习单位必须在大学生见习报到时与其签订见习协议,并报团县委备案。
六、鉴定考核
见习活动结束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每名大学生撰写一份20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连同《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一并交团县委备案,由团县委负责筛选3-5篇优秀见习文章(文章内容形式不限),并对完成见习的优秀大学生发放证书。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抄送:市政府办;
县委各工作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监委,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省市驻岚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