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县人民的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紧要关头,却有人利用微信散播谣言。2月4日,岚皋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处理一起在微信网络平台散布疫情谣言的违法行为。
2月4日,民警在工作中了解到,辖区群众卢某2月3日晚20:50时许,在微信群内发布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的不实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在一定范围内引起恐慌。为及时有效做好网络舆情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该所民警依法对卢某传唤询问,卢某承认自己在微信群内所发的疫情相关信息纯属道听途说的谣言,没有分辨信息真伪。目前,鉴于卢某违法情节轻微且认错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对卢某进行批评教育。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