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特确定我县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结束。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本文链接下载。
三、公众提交意见建议的途径:通过电子邮件(405612956@qq.com )提交。
四、联系部门及方式:岚皋县林业局,联系人:贺文 ,联系电话:17709156015 。
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链接: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pdf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