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和2020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0年3月下旬开始,用3个月时间,对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贸易局、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教育体育和科技局、信访局、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和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13个单位实施常规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方案,巡察组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巡察并受理相关问题的反映: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党章、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坚定理想信念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情况,以及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政策情况。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七)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八)加强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九)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发现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管理权、干部人事权和资金资产资源分配权等以权谋私问题。
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和林业局。巡察组驻地: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402室、403室。举报电话:17789231061,举报电子邮箱:1102992917@qq.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贸易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巡察组驻地: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401室、407室。举报电话:17789231065,举报电子邮箱:2583316838@qq.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信访局、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和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巡察组驻地: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404室、405室。举报电话:17789231063,举报电子邮箱:393384137@qq.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来电、来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来信请寄岚皋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县委巡察办转巡察组。
巡察组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县委巡察办监督电话:0915-2519100。
中共岚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