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县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通报

发布时间:2020-04-14 18:12来源: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二季度县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4月14日,全县运维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31个,其中,政务微博5个,政务微信26个。县政府网站运行正常。

县政府网站1-3月共发布各类信息1459篇,其中今日岚皋栏目发布190篇,各镇、部门工作动态栏目发布434篇。投稿采用量居前三的部门分别是:县教体科技局75篇,文旅广电局43篇,卫健局33篇;居前三的镇分别是孟石岭镇45篇,堰门镇38篇,四季镇30篇。

信息公开方面,1-3月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93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有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报送方面。部分单位重视不够,未按要求报送信息,其中:南宫山镇、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报送信息0条。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南宫山镇微信公众号“南宫山微生活”超过20天未更新、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岚皋人社”超过两周未更新。佐龙镇、石门镇、县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超过1周未更新。

(三)信息公开方面。县农业农村局“面源污染防治”栏目信息未及时更新,县发改局“利企便民信息”“重点项目”栏目信息未及时更新,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栏目信息未及时更新,县水利局“三长治河”栏目信息未及时更新,县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栏目信息未及时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整改落实。各镇各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迅速安排专人,对照问题清单,于4月16日前完成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被中省市点名批评通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启动约谈或问责机制。

(二)管好政务新媒体。各镇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县政府办《关于重申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要求的通知》(岚政办函〔2019〕20号)要求,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履行好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严格规范管理,严禁“僵尸”“睡眠”“雷人雷语”“不互动无服务”等现象发生。

(三)强化信息公开。各镇各单位要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岚政办发〔201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岚政办函〔2019〕68号)要求,对照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公开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务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