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群众因生态而富、县域因生态而强、城镇因生态而美”的生态强县工作思路,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在2013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的基础上,主动提升标杆,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目标,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初步形成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互进共赢的良好局面,探索走出了一条“城镇靓、环境优、人文美、百姓富”的绿色发展之路。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要求,我县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领域内的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等10大任务均已完成,各项指标达到规定值。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秉持“两山”理念,构建生态优先的制度体系
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时刻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贯穿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逐步构建了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促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领跑水平,真正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目标。一是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县长任主任,各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了全县环境保护研判决策、监督检查、协调推进和技术指导长效工作机制。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每年明确目标责任和工作任务、召开动员会议、开展系列活动,党委政府牵头、人大政协参与,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二是建立规划引领体系。通过“多规合一”统筹规划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岚皋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岚皋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岚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等陆续出台,《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加快领跑生态美建设美好岚皋的决定》等相继实施,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三是建立综合监管体系。以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为抓手,制定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在各镇设立专兼职环保专干,将生态环境哨卡延伸到村组最前沿,基本形成了“群众守点、村镇护段、政府保面”的纵向到底、横向互联的县、镇、村(社区)三级网格综合监管格局。坚持人防与技防结合,建成了环境监测监察综合大楼、大气自动监测站和3个重要点位出境断面水质、重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配齐了执法装备、检测监测器械和标准化人员配备,县级环境监测能力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为强化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加强源头风险防控,将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近三年先后否决不符合准入条件招商项目5个,淘汰关闭高耗能、高污染企业2家,多年来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四是建立考核倒逼体系。以重抓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导向,建立与之相符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优化调整考核内容、分值设置,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激励职能部门真抓实干。五是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制定下发《岚皋县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岚皋县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规定》《环境网格化监管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暨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等文件,层层压实各级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得到进一步落实。2017年以来,岚皋县纪委共立案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34件34人,其中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10人。六是健全公开监督体系。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探索创新河道管理河长+警长+督察长“三长治河”模式,实行县级领导分片分段包抓制度,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落实有奖举报和督察长聘用巡查机制,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层层抓监管的“三长”治河网络化管理体系,有力推动了管理规范化和常态化,先后被央视、《人民日报》和省委《改革工作动态》等重量级媒体报道。依托政府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时更新生态环境信息,保障群众对生态环保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划定保护红线,优化生态保护的空间体系
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着力打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确保全县生态空间更加优化。一是调整优化县域布局。结合岚皋实际,深入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县建设,制定了《岚皋县国家主体功能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试点示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生态红线、发展布局和保护措施,提出8项目标、99项指标体系,制定《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构建起生态建设与管理、保护与开发“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二是完成生态红线划定。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印发了《岚皋县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方案》,配合生态红线编制单位完成划定工作。按照方案,我县划定的红线区域面积940.66平方公里,红线区域比例48.05%,目前自然资源部门已完成技术评估,国土空间规划已按照上级部署启动编制。待省市颁布实施完成勘界定标后,我县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分级管控,加强刚性约束。
(三)发展生态经济,构建节约循环的经济体系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理顺保护与发展的内在关系,坚持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道路,坚定不移推进以生态旅游为引领,现代农业、循环工业为支撑的县域产业发展。2019年全县三产比重为15.8:46.9:37.3,其中服务业增加值21.61亿元元,增长7.9%,呈现质量向好、结构更优、活力倍增的良好态势。一是绿色产业快速发展。生态农业上,依托农村三变改革,充分发挥产业龙头企业和现代园区的引领作用,现代高效特色产业、生态循环农业和山林经济规模不断壮大。新增县级农业园区45个,新建富硒产业园2个,培育市级园区11个、市级龙头企业5个、市级产业化联盟体4个、省级龙头企业3家;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9家、家庭农场2家,培育职业农民201人。一批核桃、茶叶、猕猴桃等经济林快速扩张,林下养禽、林下魔芋、林下养蜂等产业不断壮大,2019年全县核桃面积达到13.7万亩,种植魔芋9.4万亩,发展茶叶园区27个,培育2000万元以上龙头企业3个,全年茶叶产量4560吨。发展林下养蜂4.8万箱;扶持新增生态循环特色养殖6800亩。全县共有5个方面获得绿色、有机无公害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占主要农产品种植面积的61.5%。生态工业上,全县已形成了以水电、轻纺、食品加工为支柱的绿色产业体系,培育了烛山食品、红润茶叶、诚铭电子、紫荞印象等一批骨干龙头企业,规上工业结构日趋优化,从过去资源消耗型向集约节约型转变,新建毛绒玩具文创企业17家,“岚皋六口生态工业园区”被批准为全省100个重点扶持的县域生态工业园区。生态旅游上,以大南宫山景区为核心的生态旅游实现率先突破,建成南宫山国家4A级景区、国家地质公园,千层河、神河源3A级景区,央视《乡村大舞台》走进岚皋,新增景区景点3处,成功创建3A级景区1处、国家重点乡村旅游点1处,省级重点乡村旅游点3处,我县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旅游示范县,并被相关组织授予“中国最佳绿色生态景区”和“最美绿色园林生态旅游城镇”等荣誉称号。2019年接待游客701万人,同比增长11.96%,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7.31亿元,同比增长13.7%。二是大力推动资源节约利用。大力实施推进一批节能改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项目,实现了资源节约循环了用目标。2019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增量下降率3.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为74.3立方米/万元。三是大力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大力推广提高饲料消化率,降低氨氮排泄等新技术新成果,扶持大中型养殖场建设规模相当的沼气工程及沼渣生物肥生产线,推广畜—沼—菜(林、果)生态种养模式。2019年,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87.38%。采取过腹还田,秸秆堆肥,秸秆编制等多种形式、途径和手段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0.84%。我县以发展生态旅游产业、绿色食品企业为主,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工业企业较少,主要的工业固体废物为冶炼废渣、矿山开采废渣、煤矸石等,主要通过做为商品出售、建筑用石、页岩砖厂制砖生产原辅材料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2019年我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100%。
(四)实施综合整治,打造山清水秀的环境体系
坚持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入手,扎实做好治污减排、执法监管、风险防控各项工作,推动县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一是实施精准的污染防治攻坚。聚焦对准县域主要致污因子,认真落实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精心实施治污减排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全力保卫蓝天碧水净土。认真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工作措施,2019年,岚皋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数值为3.04,全市排名第5、全省排名第10。优良天数为330天,优良率90.4%;水质保护方面,统筹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利水保治理、生态造林、退耕还林、畜禽养殖防治、矿山恢复治理等一批综合性生态环保治理项目,全年建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9处,全县累计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5处、垃圾填埋场8座,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3处、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2处,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改善;完成植树造林6.55万亩。以“岚河、大道河、洞河”三大流域为重点,编制了全县河道采砂中长期及近期规划、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划定了可采区、禁采区和禁采期,定期开展河道“三乱”综合整治,并在岚河、四季河沿线启动了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对重点河流水质监控断面、水电站生态基流通道口、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等关键部位实现全天候监测管控,真正做到守水有责、护水有方、治水有策、护水有功。2019年,地表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达标率和水源地水质监测达标率均为100%,主要河流岚河及大道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标准,全年水质指数为3.3927,全市排名第六,同比变好。全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为83.54,结果为优。二是开展全面的生态系统保护。大力开展沿河湖、沿路造林植树活动,全县形成以交通干线为主体,旅游景点、国道、省道、城镇为重点,绿色通道、珍稀植物园等为补充为重点的造林绿化新架构,实现了“开门见绿,四季有景”目标。2019年统计年报,我县林木覆盖率为79.7%。同时,建立森林防火、林政管理、病虫防治“三防”体系,采取“一控二稳三推进”的措施(控制森林资源消耗量使之小于生长量,稳步提升林木覆盖率林,加快推进业产权制度改革),扎实有序开展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工作。2016年起,按照《岚皋县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当地生物物种种质资源及国家保护动植物进行加强保护。重点加强国家一、二级保护的珙桐、红豆杉等20余种植物以及金钱豹、林麝、黑鹳、黑熊、明鬃羊等10余野生动物进行了重点保护。对珍稀古树名木进行普查、挂牌保护,对受自然灾害危胁的古树名木和本县的珍稀植物在巴山珍稀植物园进行保护性移植。加大对滥捕乱猎、滥采乱挖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各项办法制度,使珍惜自然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和繁衍,对外来物种引进加强入境检疫,杜绝栽种未经驯化和病虫害的外来物种,全面保护本地物种和生物多样性。2019年查处生物物种和重点保护物种破坏的违法犯罪行为 12件(行政案件8起,刑事案件4起),同时,加强对外来物种引进的管理,未发现外来有害物种入侵的危害现象发生。有效推动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是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认真贯彻执行新《环保法》,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推动形成自觉守法的新常态。2019年,检查企业120余家次,立案11件,结案11件;处罚金额67.43万元,收缴到位54.33万元。实施配套办法共1起(查封)。市交叉检查组交办的问题整改交办问题企业5家、问题9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保持25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畅通,耐心接听处理群众环保投诉,处置县长信箱、12345热线、12369环保投诉71件,办结率100%。突出对危险废物、污染场地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管,切实加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实现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严格监管,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2019年,危废安全处置率达100%。认真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有针对性的加强应急演练,投资30余万元,新建面积200㎡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及时采购相关应急物资。四是实施生态环境专项行动。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发现的环境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自查整治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问题、交办信访问题1件烛山食品厂焚烧塑料、夜间屠宰及臭味难闻问题已整改销号。中央专项督察水上乐园旅游项目生态环境问题完成整改并通过省市验收,省生态环境厅整改办已报生态环境部整改办申请销号。
(五)提升生态特色,构建美丽宜居的生态生活体系
将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纳入“六城同创”整体目标,突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牵引带动作用,引领生态文明建设出特色、上水平。一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大幅度提升。全县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6处、垃圾填埋场8座的基础上,县域重点镇垃圾污水处置得到全面加强和规范。截至目前,全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6.91%。二是全面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全县13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通过省市专家技术审查,完成县城蔺河备用水源地、4处镇级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10处水源地保护工程陆续启动建设,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为100%。围绕整镇整村推进的思路,将农村改厕任务与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和搬迁工作相结合,在镇村大力实施“厕所革命”工程,持续加大城乡无害化卫生改厕力度,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8.1%。全面开展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整治和水源地保护为核心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12-2017年,我县累计建成镇村污水处理设施35处,垃圾填埋场8座,采购垃圾桶2万余个,垃圾清运车辆50余辆,完成水源地保护工程3处,完成综合整治村庄91个,整治率达到72.8%,超过国家十三五期间好水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率达到60%的要求。三是倡导绿色的生活方式。从规划立项、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入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形成全过程闭合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印发《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落实绿色采购行为,建立完善绿色产品采购清单目录,对节能环保项目实行优先备案、优先安排采购资金,对未按强制采购规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改正并给予处罚,推动强行入轨。根据统计年报显示,2019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为95.91%。
(六)转变意识观念,培育全民参与的生态文化体系
注重发挥文化的引领推动作用,以生态文化为强引擎,积极传播正能量,促进环保接地气,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程度、政策力度和实践深度。一是与新民风建设相结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观念进入千家万户。推进“新民风+环保”进镇村活动,积极指导各村不断修改完善本村村规民约,以道德评议会为平台,以村规民约为抓手,以红白理事会为突破口,着力改变农村不良风气和陈旧观念,普及生态文明建设观念,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环境改善人人受益的理念,让环境保护理念一步步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成为群众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二是传承历史生态文化。从自然生态、人文景观中整理发掘“巴文化”的历史底蕴和深厚内涵,以创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南宫山5A级景区为契机,坚持把生态旅游作为首选产业和一号工程,坚定走文旅融合的发展道路,深入挖掘并大力弘扬“忠勇刚烈”巴文化精髓,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县域旅游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文化元素和时代内涵。三是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六进行动。以“美丽岚皋,全民共建”为主题,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进机关、进乡镇、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六进”活动,大力弘扬基层生态文化,积极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造势,力促生态文明理念走进全社会各个角落,确保政府、企业、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全覆盖。注重从党政领导干部抓起,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必学内容,经常性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活动,自上而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抓细落小。2019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92.4%。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当作功在当代利于后世的事业来抓,大力发展生态+特色、生态+旅游等新产品、新业态,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富民新的增长点,推动“生态美”,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2019年,全县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率达93.8%。
二、创建收获
我县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保护生态环境、为下游构建绿色安全屏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自2017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以来,天愈蓝,水愈清,人居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美丽岚皋建设目标正变得越来越清晰。回顾我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全过程,我们深刻感受到:
(一)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是构筑发展新平台、树立发展新形象、实施发展新战略的需要。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是发挥县域资源优势,构筑发展新平台,树立发展新形象的客观需要,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需要。岚皋县做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的重大决策,就是根据岚皋所处的区位优势和生态环境特点,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旅游主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创建生态文明,逐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走出一条符合县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是新形势下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客观需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在绿色革命影响经济、社会和人类生活各个方面的今天,生态环境已成为决定国际国内竞争地位最关键的因素之一,以牺牲环境换取发展的传统模式已难以为继。尽管我县近年来在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全县生态环境问题仍不容忽视,生态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岚皋县生态环境受到的压力也必将加大。新的发展形势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必须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必须鼓励有利于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和社会经济活动,必须摒弃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观念和行为,避免新的污染和破坏。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就是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物质能量的多层次分级循环利用和无废物生产,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三)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是加快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就是要把生态环境建设与生态经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经济产业的发展,以生态经济产业的发展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发展特色产业,是实现岚皋县生态、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四)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过程是通过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发展的一种全新科学发展模式,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过程也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通过生态文明建设,能够促进全县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观念的转变,形成新的价值观、财富观、道德观、法制观。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能够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切实地提高人民收入水平,从根本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质量。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没有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没有人民生活质量的根本改善,它是岚皋县加快发展、富民强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岚,山间雾气,皋,水边高地,岚皋县因山水得名,因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使得山更青、水更绿,更因绿水青山而获得全省生态强县称号。面向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群众因生态而富、县域因生态而强、城镇因生态而美”的生态强县工作思路,始终保持清醒的战略定力,不断加大创新实践力度,努力加快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