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经我局批准,对以下人员从 2020年4月开始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现予以公告,请监督。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社会救助股进行实名举报反映。
公示时间: 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3日(公示期为7天)
单位地址:岚皋县城关镇神田路168号
监督举报电话:0915-2278010
邮 编:725400
岚皋县民政局
2020年5月28日